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有关规章制度,贯彻学校研究生院有关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纪律监督员全程监督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陈前虎
副组长:应四爱、郭 健
成 员:董志勇、孔德玉、潘晓东、彭国军、施 韬、邰惠鑫、田兴长、王克忠、刘宏远、吴剑国、吴一洲、许四法、郑建军、张 豪、张 勇、赵 钦
秘 书:丁倩倩
纪律监督员(兼):应四爱
三、招生名额
学院 |
专业 |
招生名额(含推免生)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00土木工程 |
55人,其中市政工程、港口航道和水资源工程方向招收12人(含推免生3人)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76人(其中市政工程方向招收19人) |
|
083300城乡规划学 |
10人(含推免生3人) |
|
081300建筑学 |
7人(含推免生1人) |
|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非全日制) |
10人 |
四、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招生指标1:1.2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A类考生(国家线270) |
|||
研究方向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工学(081400土木工程) (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学术型学位类) |
岩土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283 |
≥39 |
≥59 |
市政工程、港口航道和水资源工程 |
≥357 |
≥39 |
≥59 |
|
工程(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专业学位类) |
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结构工程、岩土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314 |
≥39 |
≥59 |
市政工程 |
≥342 |
≥39 |
≥59 |
|
工学(083300城乡规划学) (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学术型学位类) |
≥348 |
≥39 |
≥59 |
|
工学(081300建筑学) (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学术型学位类) |
≥270 |
≥39 |
≥59 |
|
非全日制工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不含工程照顾专业) (专业学位类) |
≥314 |
≥39 |
≥59 |
2、复试时间
(1)第一志愿报考考生:2019年3月26日,8:30至10:30屏峰校区建工楼B403资格审查,核对复试科目,领取复试通知单,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试。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请查看以下网址:http://www.yz.***.cn/details.asp?tid=6&id=785
复试工作进程:
笔试:
3月26日下午13:30-15:30,所有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和英语听力。
面试:
3月27日上午6:50-7:20,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建筑学专业抽签确定面试组及面试顺序;
3月27日上午8:15开始,土木工程、城乡规划学、建筑学专业面试。
3月27日中午12:00-12:30,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含非全)抽签确定面试组及面试顺序;
3月27日下午13:30开始,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含非全)面试。
3、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需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专业课笔试,闭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小时。参考书籍详见《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http://www.yz.***.cn/details.asp?tid=6&id=764
土力学(岩土工程、港口航道和水资源工程方向);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任选一门(结构工程方向);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水质工程学、港口水工建筑物任选一门(市政工程、港口航道和水资源工程方向);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任选一门(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混凝土结构、结构动力学基础任选一门(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
建筑与土木工程的考生可在以下科目中选择:
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任选一科目(结构工程方向);基础工程(岩土工程方向);混凝土结构、桥梁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任选一科目(桥梁与隧道工程方向);给水排水管网系统、水质工程学、水工建筑物,任选一科目(市政工程方向);混凝土结构、结构动力学基础,任选一科目(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建筑构造、建筑环境学,任选一科目(建筑学方向);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城乡规划学方向)。
城乡规划学的考生:
城乡规划理论与方法
建筑学的考生可在以下科目中选择:
建筑设计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设计及其理论、建筑遗产保护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方向);建筑构造、建筑环境学任选一门(建筑技术科学方向初试未选考建筑学专业基础的考生)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50分,考试时间0.5小时。
(3)面试,满分100分,每人20分钟,其中:
①外语口语能力测试(20分),考核方式为口试;
②综合素质测试(30分),考核方式为口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③专业素质测试(50分),考核方式为口试。在考察学生的专业素质能力时,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对本科非土木工程大类或建筑规划类专业的考生,请在面试的自我介绍中声明,告诉老师自己本科所学的专业课,同时请准备所面试专业的相关知识。
5、复试成绩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成绩复试成绩计算: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和面试三项成绩总分(共250分)折算成100分制作为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
综合总成绩:综合分=0.60×(初试总分/5)+ 0.40×复试成绩
五、调剂工作
1、调剂方案
(1)调剂原则:
①所有调剂生源均须符合教育部的调剂原则。总分和单科成绩均需达到调剂专业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②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③考生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④建筑学专业调剂生按初试总分排序,其他专业调剂生按国家统考科目的总分排序。
⑤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非全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入学之后不得再调整学习方式。
⑥已参加过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并作为拟录取人员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轮调剂。
⑦其他调剂要求和程序根据国家制定的调剂政策执行。
(2)拟调剂名额:
专业名称 |
预计需调剂名额 |
工学(081300建筑学) |
1人 |
非全日制工程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 |
9人 |
(3)调剂差额复试
建筑工程学院各专业调剂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各专业调剂名额1:1.5的比例
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4)调剂系统时间以及复试另行通知,具体详见建筑工程学院网站。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调剂信息及调剂要求。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4)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5)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至非全日制专业,在复试前须签订《知情同意书》。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校医院统一进行或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执行。
七、破格复试工作
破格复试基本要求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不破格。
八、体检
所有攻读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都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并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期结束前将体检表提交相关学院。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具体体检时间安排如下(暂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时间地点:
3月25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朝晖校区医院;
3月26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屏峰校区医院;
3月27日上午8:00至11:00,朝晖校区医院。
2、相关要求:体检请带本人身份证。无须空腹,无须带体检表。体检费为60元。其他时间段校医院不再安排体检,需要体检的考生请至省人民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在体检单上请务必写清楚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否则会影响体检结果。在外校参加过体检的,可持外校体检表到我校校医院保健科,由校医院认定是否合格。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九、其它注意事项
1、2019年研究生招生的各项通知请及时关注建筑工程学院网页(包括复试名单、调剂通知等)。若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请广大考生务必在复试、调剂工作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否则后果自负。
3、第一志愿考生可添加QQ群便于联系,申请加入时请注明一志愿报考专业+姓名。招生QQ群:
4、研究生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将在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另行通知填表。
十、举报、投诉、申诉
电话:0571-85290816
邮箱:ysa@***.cn
十一、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9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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