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计划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点招生名额19个(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共11个)。
二、 基本复试分数线要求
1.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英语成绩不低于45分。
3.总分不低于200分。
三、组织机构
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如下,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其中纪律监督员负责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组 长:梁荣华
副组长:朱艺华
成 员:范菁、高飞、梁荣华、沈国江、王万良、朱艺华 (按拼音序)
秘 书:边林洁
纪律监督:潘翔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科研创新能力、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英语听、说、读等能力。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读能力占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分。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综合成绩(100分制),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在综合成绩中所占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在综合成绩中的权重为50%。
六、录取方法
1.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导师招生名额;
3.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或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七、咨询、申诉
招生咨询:边老师,0571-85290136
申诉渠道: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潘老师,0571-56075072,panx@***.cn
八、其它
1. 若考生无故不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 本校硕博连读推免生不重复进行复试,但需参加体检。
3. 学院安排专人在复试前审查考生的相关材料,材料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者,或者材料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 复试时间、地点、体检、材料审核及其它相关事项,请参见本学院网站的复试工作安排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