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提高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招生选拔质量,突出学科、研究团体和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自主权,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生公开招考招生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的相关规定。
(3)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5)外语水平原则上须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60分及以上;(满分710)
2)托福(TOEFL)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满分120)
3)雅思(IELTS)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满分9)
4)入学前的三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没有上述英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各类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或报考小语种的考生仍需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的初试要求。成绩当年有效。
(6)科研成果要求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或并列第一)发表或录用SCI、EI期刊学术论文1篇;
2)以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SCI、EI期刊学术论文(影响因子须大于等于3或列入浙江大学TOP期刊)1篇,或以第三作者发表或录用SCI、EI期刊学术论文(影响因子须大于等于5)1篇;
3)以第二作者发表或录用SCI、EI期刊学术论文1篇和以第一作者发表或录用国内一级刊物(统一使用浙大“一级学术期刊目录”)1篇;
4)发表或录用SCI期刊学术论文累计影响因子大于等于10.0,不计排名;
5)以第一完(含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
(7)专业课程:硕士专业课程成绩良好。
二、报名及提交申请材料
1.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参照当年《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畜牧学三个二级学科和兽医学一级学科各招生专业、具有招生资格导师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报名时申请人应填写所报考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以及博士研究生导师。
2.提交申请材料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列内容的纸质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原单位出具的政审意见;
(3)本科和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成绩管理部门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4)本科和硕士的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5)两名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领域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
(6)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7)其它能证明科研能力或综合素质的材料复印件等;
(8)硕士学位论文;
(9)不少于3000 字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根据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计划书,内容须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技术方案、创新点等,并需列明必要的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2)根据报名情况,本学院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3)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
(4)材料递交时间:每年的11月-12月份。
三、资格审核
学院研究生科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学院基本申请条件,终止审核程序。
学院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专家小组”。初审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意见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评审。由初审专家小组确定复试人选。复试人选名单及专家组成员名单须组长签名上交学院备案。
审核结果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参加复试者,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笔试科目见年度发布的《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知识结构、科研综合能力以及外语应用能力等。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动物科学学院中文网招生专栏上另行通知。
四、学科考核
1.按照畜牧学三个二级学科和兽医学一级学科成立考核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考核。各考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名副高职称及以上博导组成,其中1名为德育导师,博导人数不足5 人的学科,应由本专业教授或相近学科博导补足。考核小组组长须由博士生导师担任。考核小组须指定1名副高职称及以上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考核过程须真实记录并妥善保存,考核结束后报学院备案。
2.考核小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和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反映博士生培养潜能的综合素质。考核分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理论、科研综合能力三个模块进行,对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3.各学科应制定外语应用能力考查、专业基础理论考查、科研综合能力考查三个模块的考核方案及每个模块的评分标准。每个模块以百分制记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核综合成绩:
考核综合成绩=外语应用能力×20%+专业基础理论(笔试成绩)×20%+科研综合能力×60%。
且成绩必须达到浙江大学的低复试要求。
五、录取
1.各学科根据招生计划指标,遵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申请人的考核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2.导师招生资格根据学院关于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每位导师多招收1名“申请-考核制”考生。
3.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并进行公示。
六、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申诉联系人由研究生科科长担任,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成员进行增减更换。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初审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七、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
2.招生过程中导师有违反招生纪律者,核减直至取消其下个年度招生名额。
3.友情提示: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用于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制)、免试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等,申请者应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征得导师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4.本办法由动物科学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
2018年5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