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药科大学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药大研函〔2018〕28号),特制订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2019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成立的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统一组织协调我院各二级学科考核小组的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
组长:郭青龙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选胜、于锋、卢娜、陈西敬、赵健
秘书:陈洁洋
二、接收对象
我院接收2019年推免生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校“接收推免生章程”中的接收条件;
2、报考专业应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有较高的相关性;
3、来自原“985工程”、原“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已参加我校2018年暑期夏令营的考生优先考虑。
三、招收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接受推免生计划上限 |
100100 |
基础医学 |
5 |
100706 |
药理学 |
20 |
1007Z5 |
药学(临床药学) |
5 |
1007Z6 |
药学(药物代谢动力学) |
3 |
105500 |
专业学位硕士 药学(临床药学方向) |
36 |
四、复试安排
1、报名方式:
申请人可以于2018年9月20日前登陆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yjsfslq.***.cn/tmdefault.aspx)进行注册预报名,我院将优先安排复试、优先接收。
所有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28日起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成报名等相关操作。
2、复试形式:
我院各学科组成立专家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
复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的情况分组进行。复试内容与考核形式由各学科确定,考核过程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学科可根据招生计划数及推免生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多批次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请随时关注研究生院和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网站。
3、复试批次和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拟定于9月21日进行,请保持预报名系统中填报的手机畅通。
接收专业 |
时间 |
地点 |
复试内容 |
药理学、基础医学 |
9月21日 9:30-11:00 |
玄武门校区新科研大楼11楼1118会议室 |
面试(1分钟左右个人自我介绍、导师提问) |
药学(临床药学)、药学(药物代谢动力学)、(专业学位)药学硕士(临床药学方向) |
9月21日 9:30-11:00 |
江宁校区医学楼102会议室 |
面试(1分钟左右个人自我介绍、导师提问) |
说明:参加过本学院各学科夏令营的优秀营员,在导师确认录取后可以不来参加面试,但跨专业、跨院部的同学必须参加面试。
第二批复试及以后批次:根据录取及9月21日以后报名情况另行安排。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向通过审核的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须在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不同意或未回复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五、接收程序
1、确定待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合格线划定为60分,未达该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达到该合格线的同一批次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待录取名单。
2、接收待录取通知
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考核成绩,并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可查看待录取通知及复试成绩,并须在收到通知后4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待录取”通知,一旦确认不可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视为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资格。
外校推免生在接收待录取通知后,于10月22日前须将2018年9月1日以来医院出具的升学体检报告交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否则不予录取。
六、奖学金评定办法
请参照《中国药科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七、考生成绩公示
复试考核结束后,三日内在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八、录取考生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10月25日前在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十、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25-86185655
院部网站:http://bmcp.***.cn/
本实施方案终解释权归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
原标题:2019年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