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大研函〔2019〕4号
关于实施2019年研究生海外研修
与国际交流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鼓励和支持全校研究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进行研修,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拓宽国际视野,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学校设立专项资金,资助2019年研究生海外研修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身心健康。
2.我校在读研究生,原则上留学生、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外。
2.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
二、计划安排
2019年研究生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计划包含以下项目:
(一)研究生海外研修联合培养计划
支持研究生赴海外高水平大学或机构开展不少于3个月的研修与联合培养,资助标准为每人每月高0.8万元(人民币,下同)。
医、理、工等自然科学项目,研修时间超过6个月的,原则上按高6个月期限资助;经、管、文、法等人文社科项目,研修时间超过3个月的,原则上按高3个月期限资助。学校将视项目申请人数和经费使用情况统筹安排。
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研究生海外研修联合培养期间的交通费、签证费、保险费、房租等费用。本项目和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国际交流合作处的“探索世界计划”学生奖学金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计划
研究生注册参加境内外国际学术会议,获得邀请或确认后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立项支持,资助限额为:
(1)欧美澳洲地区:口头报告2万元、墙报展示1.5万元;
(2)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口头报告0.6万元、墙报展示0.4万元;
(3)其它地区:口头报告1万元、墙报展示0.6万元。
鼓励研究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口头报告,以口头报告形式参加会议者,学校优先支持。
国内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主办单位、参加人员、承办形式等需体现国际性特点,且仅支持口头报告。
本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申请人的国际旅费、境外住宿费、会议注册费、签证费、资料费等。
(三)研究生海外短期交流计划
研究生院通过积极与国际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医药企业等联络沟通,达成合作意向,选派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以团组形式赴对方单位开展短期学术培训或交流项目,项目形式、内容、时间、费用、人数等由我校和对方单位具体商定。项目费用由学校和研究生本人共同承担,原则上各一半。
(四)德传海外访学激励基金(博士生)
西藏德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德传海外访学激励基金”项目,项目实施和人员遴选办法另行公布。
三、资助要求
1.每位研究生原则上每学年只享受一次同类型项目的立项资助。同一导师的研究生参加同一国际学术会议仅资助一人。研究生在国外公派留学、研修、联合培养期间,不再支持参加短期交流计划项目。
2.所有项目均采取事前申请、事后备案制,不支持事后申请。项目执行完毕后均需向研究生院提交一份完整的存档资料,包含申请书、邀请函、护照签证复印件、研修课程、实验方案、学术汇报稿、参加活动照片、项目总结等。获立项的研究生须认真完成项目、提交完整资料后方可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3.立项资助费用采取凭票报销的方式发放,研究生需提供符合学校外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有效票据。立项资助经费仅限申请者本人使用,如发现资料和票据有造假和不实者,取消项目,收回经费,并追究申请者本人及其导师相关责任。
4.鉴于学校对该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有使用时间上的要求,所有项目申请和实施均需提前。申请人迟提前1个月向研究生院递交申请,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立项支持。
5.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结束后应在1个月内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海外研修计划项目经费报销不超过两次:离境1个月内可办理签证费、保险费及出国交通费用报销;入境后1个月内可办理房租、回国交通费等其他费用报销。根据学校财务报销要求,所有费用报销原则上不得跨自然年。
四、其他
1.研究生导师应积极鼓励研究生参与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并为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学校今后将把导师指导的研究生出国交流比例(人数)作为其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及指标分配的依据之一。
2.对于具有海外研修和国际交流经历的研究生,学校优先推荐其申报研究生创新计划、创新基金项目、省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等。
3.鼓励各学院打造具有本学院学科特色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切实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水平。
4.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研究生因个人原因或签证未通过导致项目未按期执行的,不在资助范围内,不报销前期费用。
5.本通知所公布的资助标准适用于2019年1月1日后申请出国的研究生。在此之前已出国的学生资助标准仍参照2018年办法执行。
6.本通知终解释权归研究生院所有。
研究生院政策咨询联系人:苌老师,联系电话:025-86185285,电子邮箱:cpuxkjs@***。
附件:《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海外研修与国际交流计划申请书》(2019版).doc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