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本科生参加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学校将于近期选拔本科生参加2019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要求
1、选拔对象为2018级、2017级和2016级本科生。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6-36个月,学校推荐人数无上限要求。
2、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内容见https://www.***.cn/article/1474。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中请时年龄满18周岁。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5、学习成绩要求:派出学生学习成绩优良,已修的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全部及格(含重修及格)。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或专业排名前30%。
6、外语水平:申请人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外语合格条件。具体要求见https://www.***.cn/article/1045。
7、身心健康,无不适合在外学习的疾病史。
8、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适应国外的学习和生活。
9、学生应有足够的经费来源承担在外学习所需费用。
10、留学生不派往生源所在地项目。
二、校内选拔流程
1、学生申请:10月22日上午8时截止
学生在“微人大--教务--本科生境外学习项目”中按系统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网上申请结束后,请将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语言成绩证明,获奖及科研、社会实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需交至国际学习中心)以及附件2中规定的材料于10月22日上午11时前交至学院教务科(国际学习中心不接收学生单独提交的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10月22日下午15时截止
学院(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身心健康以及政治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审核学生提交的各类证明材料,确保真实,并将学院推荐表(加盖学院公章,由主管院领导签字),以及学生其他申请材料于10月22日下午15时前统一报送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崇德楼东楼603)。
3、教务处审核推荐
根据学院推荐情况进行审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
校内报名的同时,请务必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报名。
请务必于2019年10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n)。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申报留学身份为本科插班生的请选择“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派出渠道”请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附件1:中国人民大学本科学生境外学习项目选拔办法(修订,适用于2018年9月后的选拔项目)
附件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教务处国际学习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