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2019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中地大研发〔2018〕6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以考生为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坚持择优录取、科学选拔、保证质量的原则。
二、接收学科专业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备注 |
030100 |
法学 |
|
035102 |
法硕(法学) |
|
120400 |
公共管理 |
|
120405 |
土地资源管理 |
|
接收推免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0%。
三、申请条件
1.2019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有科研潜力,有创新意识,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推免生被拟录取后可申请硕博连读,需满足所在学校是高水平大学或一流学科;学习成绩优良;通过英语六级考试,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具有一定科研经历并有科研成果。
四、接收程序
1.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于2018年9月27日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202.114.200.86/open/zstksstm/signin.aspx)申请,具体通知要求详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错过预报名的同学可在9月28日登录教育部“”进行报名。
2.学院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复试名单。
3. 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的考生须按学院要求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推免生复试资格。
4. 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5. 9月28日开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学院向报考学生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操作“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复试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待录取名单。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不再参加统考。
五、复试
1.复试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且经学院审核通过的本校、外校预报名的推荐免试生。
2. 复试内容(满分100)
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实践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 复试程序
(一)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预报名的考生请于9月20日(周四 )上午8:30-9:30至公共管理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A212)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
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 9月20日(周四 )
复试地点:
报考专业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法学、法硕(法学) |
下午2:30开始 |
北区综合楼210 |
公共管理 |
上午10:00开始 |
北区综合楼209 |
土地资源管理 |
上午10:00开始 |
北区综合楼208 |
说明:此次复试安排主要针对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的本校、外校推免生。没有预报名而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直接选报我院的推免生,根据报名情况,复试安排学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 录取规则
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3. 学费和奖、助学金
推免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取得国家注册的博士研究生学籍前,“学业奖学金”执行硕士一等学业奖学标准,“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助学金”执行博士生等级标准。
4.体检
外校推免生请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复试时将体检证明交招生学院;或在10月20日前寄送体检证明到学院(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
本校留校推免生的体检和2019年统考生复试时一起进行。
七、信息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 学院及时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复试成绩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教学办公室A212 邮政编码:430074
咨询电话:公共管理学院027-67883229
研究生院招办电话:027-67885153
申诉电话:校纪委027-67884345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原标题:2019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