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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2020年08月29日10:48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第二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软件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00元。

第四章资助政策

第七条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对外语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因专业性质要求,建议男生报考。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具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划定录取控制线,考生每人限报1个专业。

2.录取原则:

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分别按照文化素质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报考类别进行录取。同等分数的考生优先按照基础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仪态成绩优先次序录取。

3.  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国家和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cn

通讯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卓越大街881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志强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日


原标题:2019年长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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