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问答
1.问: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
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问: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考生需参加各省组织的省统考,在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控分数线和取得所在
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专业成绩总分x 100%+(文化课成绩总分x 60%。
3.问:入学后是否可以调整专业?
答:根据《长春大学旅游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
挥其特长,且在原专业学习成绩排名在前15%者,可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后一个教学周内提出转专业申请。
4.问:学校的奖学金、助学金政策如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吗?
答: V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国家助学金(3000元/生) ;
V2.学校每年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二等奖学金500元/生,三等奖学金200元/生;
V3.自2017年起学校设立200万新生入学奖助学金,奖优助困,向社会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家庭经济圈难的学生辍学,其中:新生入学奖学金100万元,根据新生高考分数与所在省份控制线(录取线)分数的差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确定等级,设有五个等级,其中:特等0000元、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四等500元;新生入学助学金100万元,符合条件的新生可以提出申请,根据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确定等级,分为三个等级,特等免除当年全部学费、一等5000元、二等2000元;
V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为家庭经济的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5.问: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如何颁发的?
答:学生在校期间完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续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颁发国
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本科层次的,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