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8〕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条件
(一)选拔对象:我校2016级三年制在校学生。
(二)报名条件:
1. 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2. 所学专业符合接收高校接收专业的要求;
3. 各科学习成绩优秀,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
4.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良,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20%以内。
5. 未解除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不得报考。
二、接收院校
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接收院校为普通公办高校。2019年确定南京晓庄学院、苏州科技大学、常熟理工学院、盐城工学院、淮阴工学院、徐州工程学院6所院校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三、推荐办法
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综合赋分,按综合测评总分排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分别进行综合测评算分排名,根据报考高校接收专业的推荐名额,产生各接收专业的推荐人选。
四、推荐名额
各学院根据2019年我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分校分专业推荐名额表.(见附件3)中的推荐专业和名额进行推荐,如有学生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照排名依序递补。
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填写推荐报名表(见附件1),该报名表须经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考生须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因考生本人填报及核对有误而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推荐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随表另加附一张照片。每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及是否服从其它专业志愿。
在自主招生报名时,推荐考生仍可按规定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统一考试并填报相应志愿。
五、推荐程序和办法
1、各学院要将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和学院推荐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
2、在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对报考同一本科院校的跨学院之间的学生再次进行选拔。在推荐中如遇到同分,按照核心课程学业考试成绩量化得分、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量化得分、获奖赋分优先得分顺序推荐。如遇到学生中途放弃推荐机会,严格按照排名依次递补;
3、学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校内公示5天,同时报省教育厅考试院上网公示;
4、公示无异议的学生信息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报送省教育厅学生处和各接收院校。
六、推荐时间
各学院在召开推荐专题会议以后,迅速开展初审和推荐工作,2018年1月7日15:00前将学生推荐报名表、推荐报名汇总表及其他证明材料一并加盖各学院公章报送到教务处801办公室,相关电子表格发送至王琳OA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试
(一)考试由各接收院校自主组织考试,按照向社会公布的考试录取章程进行选拔并承担相应责任。接收院校于2018 年1月5日前通过学校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的考试录取章程,相关要求在考试录取章程中明确告知。
(二)考试科目
专业理论考试与面试。考试内容由接收院校在考试录取章程中公布。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统一为2019年3月3日,考生于3月2日下午13:30-18:00到接收院校领取准考证,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 元,考试费每科45 元。
八、优先录取政策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接收院校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各接收院校。
九、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应成立推荐领导小组,对推荐过程严格把关;
2、严格责任追究。在推荐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选拔推荐,在推荐过程中如遇到违反相关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的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计划表
2.2019年“专转本”自主招生分院分专业推荐名额表
3.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表
4.2019年各学院“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报名汇总表
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2015版)
6.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专转本”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学〔2018〕7号)文件]
教务处
2019年1月2日
原标题:2019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专转本”自主招生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