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扬州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章程》的规定,根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招生计划300%的入围比例,报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确定丁小添等199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洪乐天等350名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计文婷等149名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获得扬州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现予以公示(见附件)。相关说明如下:
1.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开通成绩查询,考生可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在综合评价成绩查询页面查询面试成绩。
2.入选考生名单公示期为 6月20至6月26日。对公示人选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6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校反映。
3.按照文件和章程规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资格、且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低控制线下10分之内、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B(含)以上(报考我校农学学科潜质两门选测科目等级为1B1C)、必测科目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的考生,须在省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内凭动态口令卡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综合评价录取高校志愿。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即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4.综合评价志愿专业填报,以扬州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的《扬州大学2019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文科考生可以填报文科本一批次1381综合评价录取文科专业;
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类理科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1综合评价录取理科专业,或1382综合评价录取理科专业;
农学学科潜质类考生可以填报理科本一批次1382综合评价录取理科专业。
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类的理科考生如选择1382理科专业填报,选测要求须为BB(含以上)。农学学科潜质类的考生只能在1382招收专业中填报。
5.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将根据考试院反馈的填报志愿的考生数据计算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按照考生加权综合评价分确定考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并按加权综合评价分从高到低,依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线上考生人数超过计划数,按加权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
6.联系方式
招办电话:0514-87971618、87991362(传真)
通信地址: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邮编225009)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监督电话: 0514-87972358。
电子信箱:ydzb@***.cn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附件:2019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面试合格公示名单.pdf
原标题:2019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公示(第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