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章程》规定,对通过资格初审复核的2名考生(按报名号为序)予以公示(见附件)。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结果,并在5月25日前完成确认考试程序。
1.公示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5日。在此期间,个人、集体、组织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的形式向我校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好实名反映问题,我们将严格保密)。
2.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于5月25日23时前登录报名系统(http://bm.***.cn)确认参加面试。逾期未网上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我校认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报到时间为6月15日下午17时前,面试时间初定为6月16日上午8:30开始。具体安排请考生于6月15日前及时关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发布的公告。
4.资格审核只针对考生报送的申请材料。在公示期、面试报到、录取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与省考试院、竞赛主管部门的不一致,一经查实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报相关部门依规处理,并取消我校综合评价录取面试资格、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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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名单(第2号).pdf
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5月16日
原标题:2019年扬州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公示(第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