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面向“四辅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开展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通知》(川教函﹝2019﹞4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性质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162)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有着84年办学历史的,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二、招生保障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报名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辅人员”)。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对象 |
拟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拟招生人数 |
学费 |
退役军人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25 |
41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25 |
4100元/年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60301 |
25 |
4100元/年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610101 |
25 |
4100元/年 |
五、报名及考试方案
具体方案根据四川省考试院发布相关规定进行制定《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辅人员”招考方案》,另行发布。
六、录取规则
(一)我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及“四辅”招生总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若专业计划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三)若报考总人数不足,录取不超过报考人数85%;
(四)如录取线上成绩相同,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四辅人员”招考方案》进行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我院“四辅”招生录取考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四辅”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四辅”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四辅”学生其他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九、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新村74号
邮政编码:644003
招生咨询电话:0831-8275466、8274290、8274690
纪检监督电话:0831-8274328
传真:0831-8275466
学院网址:
http://www.***.cn; http://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