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大学药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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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16:29 延边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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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 学 院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药学类涵盖药学和药物制剂专业,依托办学的药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学位点,设有药物化学、药剂学、生药学、药理学和药物分析等博士、硕士二级学科和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点,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和重中之重学科。通过大类培养期间的课程学习和实践,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大学学习观和生活观,夯实学科基础,通过素质教育,提升其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为学生今后个性化发展和成才打好基础。
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延大校发〔2019〕58号),对按学药学类招生的本科学生,在前期基础课教育的基础上,后期按社会需求变化及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进行分流,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镐
副组长:郑昌吉
成 员:魏青春、李学淳、李志勇、朴光春
二、分流基本原则
以《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为依据,结合社会需求、学生志愿和教学资源与条件保障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统筹考虑学生志愿、参考大类期间学习和实践成绩等因素,综合考核确定分流专业。
三、分流对象及专业
药学类学生(不包括降级生、复学生)、预科升入大类学生以及转专业转入大类的学生,后期分流为药学专业和药物制剂专业。
四、分流计划
在对大类招生专业学生的方向意向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考虑专业方向布局的合理性,充分利用教学资源,计划药物制剂专业分流60余人,其余分流到药学专业。
五、分流时间
根据教学计划,在大类学生入学后第三个学期末完成专业分流计划(秋季学期第17周左右),第四个学期开始进入专业阶段学习。
六、分流依据
学生按照大类学习期间(第一学期~第三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自主申报专业志愿。
七、分流程序及方法
1. 第三学期开学,组织动员会介绍专业和专业方向,安排学生填报分流专业志愿。
2. 以“志愿+成绩考核”的原则进行分流。
3. 首先尊重学生志愿完成分流计划,如未完成分流计划,剩余计划则结合学生的前三个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由低至高进行分流,分数低的去没录满的专业。
4. 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5. 确定分流名单后进行公示至少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八、关于特殊情况处理
如遇以上条款无法处理的特殊情况,由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细则解释权属于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从2019级开始执行。
咨询电话:0433-2435019
延边大学药学院
2019年4月24日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药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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