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
2019年09月07日17:02 延边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9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本实施细则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延大校发〔2019〕58号)制定。
一、大类情况简介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自2019年起按政治学类(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招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人文社会科学类”培养,第一学年学习课程全部一致,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专业分流。历史学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分流为师范方向和非师范方向培养。分流后的各专业学生从第二学年(第三学期)开始分别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9年版),由大类培养阶段正式转入专业教育阶段。
二、宣传和指导
从新生入学起,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专业教师指导、学科(专业)导论类课程、专业文化月活动等形式,帮助学生充分了解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及分流注意事项等,加强学生对各专业的了解,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专业。新生入学前,学院召开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说明会。专业分流前,学院召开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动员大会,各专业举办专业宣讲会。
三、分流专业
入学当年所属“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国际政治、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社会学、行政管理)的学生须在大类内分流,不得跨大类分流。
四、分流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志愿与成绩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择优分流与服从调剂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宏观控制、专业合理布局原则。
五、专业分流依据
(一)高考录取专业及学生志愿
1.充分尊重学生高考录取专业。
2.按“人文社会科学类”培养的学生须要填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申请表在学院召开2019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动员大会时向学生公布)。学生须填报两个志愿,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进行填报,并征得家长意见。
(二)学生综合成绩
学生综合成绩是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成绩包括高考成绩、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学生综合测评成绩依照《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进行评定。其中,高考成绩占40%;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占30%;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占30%。总分由三项成绩相加,取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专业分流名额
学院根据当年各专业招生情况和专业实际制订专业分流名额。各专业具体名额数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执行。
六、专业分流程序
(一)确定各专业接受学生人数的上限与下限
1.根据学院2019级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及专业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接受学生人数的上限与下限。预设专业容量低人数30人,高不超过专业容量的4%(实际专业分流名额随当年招生情况上下浮动,在学院召开2019级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动员大会时向学生公布)。
2.按照2019级人文社会科学类各专业实际招生情况及预科升入大类、转专业转入大类的朝鲜族学生和非朝鲜族学生的比例,确定各专业接受学生人数上限中的朝鲜族学生人数和非朝鲜族学生人数。如果朝鲜族学生申报人数不足上限时,剩余名额转给非朝鲜族学生。
(二)公布各专业分流名额
(三)公示学生成绩
(四)学生填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并上交专业辅导员。
1.学生在填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时,需要按顺序填报第一、第二志愿专业(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多只可填报两个志愿。所有专业优先接收第一志愿的学生。当某一专业填报第一志愿学生超过上限人数时,学生综合成绩排后的学生顺延到本人填报的第二志愿专业。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第二学期《逻辑学》《民族学概论》《东北亚近现代史》《管理学原理》《全球政治热点问题》五门课程的平均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五门课程平均成绩相同时,历史学专业以《东北亚近现代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逻辑学》,社会学专业以《民族学概论》,行政管理专业以《管理学原理》,国际政治专业以《全球政治热点问题》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
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本人亲自填写,若他人代为填报,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填表时学生须征得家长意见。申请表上交后不得更改。
3.学生选报的两个专业方向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
4.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服从调剂,由学院统筹安排。
(五)汇总申报情况
专业辅导员组织学生填写《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将申请表收齐转交给学院教科办,教科办负责汇总,学工部门协同。
(六)分流工作
教科办根据学生填写的《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分流志愿专业申请表》及学生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并上报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专业分流名单。
(七)公示结果
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后,学院将拟定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宣传栏公示一周。公示期内,若有学生提出异议,可向学院提出书面意见,学院将重新召开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上报学校审批。
七、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朴灿奎、李红军
副组长:姜秀玉
成 员:赵立新、李仁子、金红梅、王保国、李圣春、郑京日、安明哲、张君正、刘赫鑫、刘冰、郑桂华
八、专业分流咨询电话
刘老师:0433-2732232 ;郑老师:0433-2732349
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9年5月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
- 分类招生考试 招生专业
- 手机版:2019年延边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