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大学理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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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7日16:52 延边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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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学 院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理学院现设有化学、应用化学、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等5个本科专业。本科生培养按大类进行,分为数理类和化学类。数理类以数学类和物理学专业招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数理类培养,第二学期末分流为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和物理学专业。化学类以化学类招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化学类培养,第二学期末分流为化学和应用化学专业。
依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强化学生学科基础,尊重学生对于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努力培养出“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理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一、分流原则
(一)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结果公正为原则;
(二)严格程序、统一组织、宏观控制为原则;
(三)尊重学生选择、依据学生成绩择优分流为原则;
(四)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和专业布局合理性为原则;
(五)考虑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对人才需求为原则。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具体规则。
组长:韩荣弼
副组长:顾广瑞
成员:朴光日,钟立楠,金星日,金林虎,金京一,全红梅
(二)成立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科生专业分流整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组长:朱爱东
成员:侯成敏,朴勇杰,金龙一,赵莲花
三、工作程序
(一)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专业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二)第二学期16教学周前,各专业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状况,向学生发布相关专业介绍资料。
(三)第二学期16教学周,由学院上报并公布当年专业分流计划和工作程序,进行动员。
(四)第二学期17-18教学周,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按班级导出第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进行公示。
(五)第二学期18教学周,专业分流工作开始,由各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专业分流结果须进行公示。
(六)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做好专业分流前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按照专业分流前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七)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四、其他说明
(一)在专业分流前因学籍异动等原因降到大一的学生,本身有专业的学生不参加学院内专业分流。
(二)预科升入大类及调转专业转入大类的学生,统一参加学院内专业分流。
(三)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各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细则见附件1和附件2.
延边大学理学院
2019年4月22日
附件1:
数理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总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综合考虑学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数理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
组长:朴光日,金星日
成员:钟立楠,洪义成,孙文渊,金林虎,刘艳辉,刘艳
(二)成立数理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大类专业分流整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组长:王洪福
成员:金迎九,田莲花,陶元红,葛琪,何延志
三、专业分流计划
专业分流过程分为第一轮和第二轮分流过程来实行。
(一)第一轮专业分流
专业分流人数=(数学类+物理学专业)总招生人数×专业容量百分比专业容量×10%。
举例说明参考表1:
表1
本科专业名称: 专业容量: 专业分流人数范围:
数学类 100(50%) 90≤分流人数≤110
物理学 100(50%) 90≤分流人数≤110
(二)第二轮专业分流
1.数学类第二轮专业分流:分为应用班、师范班和统计学专业。
专业(班)分流人数=数学类总招生人数×专业容量百分比专业容量×20%。
举例说明参考表2:
表2
本科专业(班)名称: 专业容量: 专业分流人数范围:
应用班 25(25%) 20≤分流人数≤30
师范班 25(25%) 20≤分流人数≤30
统计学 50(50%) 40≤分流人数≤60
2.物理学专业第二轮专业分流:分为师范班和应用班。
专业(班)分流人数=物理学专业总招生人数×专业容量百分比专业容量×30%。
举例说明参考表3:
表3
本科专业(班)名称: 专业容量: 专业分流人数范围:
师范班 50(50%) 35≤分流人数≤65
应用班 50(50%) 35≤分流人数≤65
(三)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志愿填报的权利。
(四)在第一轮和第二轮专业分流过程中,面向朝鲜族学生采用同样的专业分流方式单独进行专业分流。各专业的朝鲜族学生专业分流比率与专业容量比率相同。
四、专业分流依据
根据大类期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按分流志愿择优录取。
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数学类以《数学分析》和《高等代数》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物理学专业以《力学》《热学》和《光学》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
第一轮专业分流和数学类第二轮专业分流学生可以申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优先于第二志愿。
专业分流时,尊重学生高考志愿,同等条件下优先分流。
五、工作程序
(一)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专业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二)第二学期16教学周前,各专业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状况,向学生发布相关专业介绍资料。
(三)第二学期16教学周,由学院上报并公布当年专业分流计划和工作程序,进行动员。
(四)第二学期17-18教学周,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按班级导出第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第二学期18教学周,学生正式申报,每位学生需打印《第一轮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六)第二学期18教学周的星期五下午5点前,允许学生调整专业分流志愿,之后不允许再对专业分流志愿进行调整。
(七)第一暑期学校1教学周,进入第一轮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操作流程。
(八)第一暑期学校1教学周,学生第二轮申报,每位学生需打印《第二轮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九)第一暑期学校1教学周,进入第二轮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操作流程。
(十)第一暑期学校2教学周,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本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进行书面申诉,本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申诉。)后将结果上报学院、学校审批。
专业分流咨询电话:孙文渊(2732239);刘艳(2733075)。
附件2:
化学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延大教[2019]58号),结合化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制定化学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三)综合考虑专业定位、师资力量、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二、专业分流工作组织及监督机构
分流工作组织小组
组长:系主任、系书记
副组长:辅导员
成员:参加专业分流的全体学生。
分流工作监督机构:系教授委员会全体。
三、专业分流依据
分流对象:当年入学的新生和上一年度未参与专业分流的学生。
分流时间:第一学年期末。
分流专业:化学、应用化学。
分流办法:以大类学习期间(第一学年)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为依据。
1. 平均学分绩点在(含)3.5以上的学生,按志愿进行专业分流;
2. 平均学分绩点在(不含)3.5以下的学生,按平均学分绩点排序,尊重本人志愿;
3. 学分平均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六级、四级通过者优先;
4. 有两门以上不及格科目的学生,留级处理,参与下一年度的专业分流。
四、专业接受人数
根据专业师资力量及教学资源统筹安排,化学专业接收学生的比例占当年专业分流学生总数的70%,应用化学专业接收学生比例应在30%。
化学专业低接收学生数60人,高不超过70人;应用化学专业低接收学生数32人,高不超过40人。
五、工作流程
第一学期前八教学周内,由系主任向学生详细说明当年专业分流的具体情况。
第一学年末,学生填写并《选择专业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专业分流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
系辅导员根据学生填写的《延边大学大类培养选择专业申请表》进行汇总,把《汇总表》和《选择专业申请表》提交至系办(7月4日截止)。
化学系根据《汇总表》和《专业分流申请表》,由系主任、系书记召开参加专业分流全体学生会议,公开集体讨论专业分流情况,并形成终名单(7月7日截止)。
六、公示
专业分流学生名单公示一周。如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请,由系教授委员会讨论决定,并进行公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申诉。公示期无异议,报学院、学校审批。
专业分流咨询电话:张志禹,2733977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理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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