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介绍
-
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简介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国际学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吸引更多高层次外国优秀学生来我省留学,特设立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资助学生类别为硕士研究生。欢迎各国优秀青年学生、学者来我校学习。
-
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 |
奖学金期限 |
授课语言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2学年 |
汉语 |
-
奖学金资助标准
二、申请人资格
-
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
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申请时):申请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
汉语水平:具有新HSK5级证书或相应的汉语能力者。
三、申请办法
1. 申请材料
1) 《延边大学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
2) 经公证的高学历证明(1份);
3) 经公证的高学历学习成绩单(1份);
4) 学习、研究计划(1份):不少于8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5) 2封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推荐信应有推荐人的签名、盖章、联系电话及邮箱;
6) 申请艺术专业者的作品:音乐专业申请人应提供30分钟左右的演奏CD(申请作曲专业者需提供乐谱和CD);美术专业申请人应提供本人作品的彩色照片6张(2张素描画,2张色彩画,2张其他作品);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复印件(见附件):体检表为指定样式,入学时提交原件;
8) 有效护照复印件(2份);
9) 白底证明照片8张,3.5cm*5.3cm。
2. 申请专业请参考网站:http://liuxue.***.cn/zsxx/xls/sss.htm
3. 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可直接提交或邮寄至留学生管理科办公室提交/邮寄地址:中国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辺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留学生管理科邮编:133002
电话: +86-433-2732350
4. 申请截止日期:2019年6月5日
四、录取及通知
延边大学将对奖学金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8月初前将录取者的《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寄送至学生本人,学生凭其办理来华留学签证。(到校后须重新做体检,如有传染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申请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材料都必须以中文或英文填写,非中、英文本的申请材料须附上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翻译件;
2. 延边大学毕业生可不提供毕业证明和成绩单;
3. 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不论是否录取,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4. 不受理用传真或E-mail发送的申请材料;
5. 申请前请通过以下链接了解学校情况和留学生管理规定:http://liuxue.***.cn;
6. 申请纸质材料务必使用EMS、DHL、SF快递邮寄;
7. 不能按录取期限来华学习者,奖学金资格不予保留。
六、延边大学留学生管理科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路977号延边大学国际交流合作处 留学生管理科
邮编:133002
电话:+86-433-2732350
E-mail: liuxue@***.cn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吉林省政府来华留学生部分奖学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