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延边大学工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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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工学院以机械类(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4个专业)、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等5个专业(类)进行招生,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工学类培养。第二学期结束之后(第一暑期学校期间)分流为以上5个专业(类)。具体专业分流原则与方法如下:
一、专业分流原则
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延大教〔2019〕58号),强化学生学科基础,尊重学生对于专业的个性化选择,努力培养出“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高水平工程应用型人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工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原则。
(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第一学年的平均绩点,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三)提高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因素。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规则,并组织实施。
组 长:朴成道,李军
副组长:许一男
成 员:韩顺玉,李永珍,金光虎,马勇虎,裴长春,许成哲,赵德金
(二)成立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负责本科生专业分流整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组长:金永镐
成员:崔承勋、崔荣一、崔文一、李德、林金花、孟万
三、专业分流计划
根据专业办学条件,预设专业容量以约60人为基本单位。各专业增加人数原则上高不超过专业容量的约4%,低不低于35人。每年专业分流计划随当年专业(大类)实际招生人数的变化上下浮动。
高专业(类)分流人数=工学院总招生人数*专业(类)容量百分比+专业(类)容量*4%。具体专业分流计划见表。
表.专业(类)分流计划表
本科专业(类)名称 专业(类)容量 分流人数范围
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专业) 120(23.53%) 70≤分流人数≤124
电子信息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 210(41.19%) 140≤分流人数≤218
土木工程专业 60(11.76%) 35≤分流人数≤62
建筑学专业 60(11.76%) 35≤分流人数≤6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 60(11.76%) 35≤分流人数≤62
四、专业分流方案
(一)已经按照专业(类)来高考录取的学生当中,如果不愿意参加工学类专业分流的学生则不进行专业分流,并直接占相关专业分流人数名额。
如果愿意参加专业分流的学生,申报志愿机械类、电子信息类、土木工程专业、建筑学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等5个专业(类)当中的3个专业(类)(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按学院内各专业确定的专业分流人数,根据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到低,按专业分流志愿优先次序(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从高向低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仍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学院公布已录取专业学生名单。
(二)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在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两门大学数学课程的成绩合高者排序在前。
(三)通过专业分流后,无法分流到学生志愿的专业,则分流到原来所属专业。
(四)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分流到原来所属专业。
(五)根据吉林省高考考生中朝鲜族考生与非朝鲜族考生的院校代码不同,在专业分流过程中,面向吉林省考生中的朝鲜族学生采用同样的专业分流方式独立实行专业分流。各专业的朝鲜族学生专业分流人数比率与专业容量比率相同。
(六)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结束之后,根据专业实际情况机械类内部具体分流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等2个专业,电子信息类内部具体分流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4个专业。
五、工作程序
在《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规定范围内,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程序。
(一)第一学年新生入学教育将向学生宣讲专业分流的基本原则与专业分流工作基本程序。
(二)第二学期16周前,各专业采用多种方式向学生宣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状况,向学生发布相关专业介绍资料。
(三)第二学期16周内,由学院公布当年专业分流计划和工作程序,进行动员。
(四)第二学期17周-18周,组织教师按时登录学生成绩,学院按班级导出第一学年(两个学期)的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及排名,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五)第二学期18周,学生正式申报,每位学生需填写《第一轮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六)第二学期18周的后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允许学生调整专业分流志愿,之后不允许再对专业分流志愿进行调整。
(七)第一暑期学校1周-2周,学院进入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操作流程,每位学生需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到学院。
(八)第一暑期学校2周的后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点前,将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进行书面申诉,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申诉)。
(九)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做好专业分流前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专业教研室按照专业分流前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十)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说明
(一)在专业分流前因学籍异动等原因降到大一的学生,本身已有专业的学生,不参加学院内专业分流。
(二)通过预科升入本科专业(类)及延边大学本科生转专业方式转入专业(类)的学生,不参加学院内专业分流。
(三)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相关专业不予录取不符合专业特殊要求的学生。
(四)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分流专业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延边大学工学院
2019年5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工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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