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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延边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理科学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2019年09月07日16:41  延边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
地理科学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地理与生态科学学院地理科学类以地理科学类招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地理科学类大类培养,第二学期末分流为地理科学专业和地理信息科学专业。
秉承延边大学“求真、至善、融合”的校训精神,地理与生态科学学院坚持以“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国家情怀、地理素质、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目标,根据《延边大学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延大校发〔2019〕58号)制定地理科学类本科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方案。
一、分流原则
1. 依据入学后的第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兼顾入学前所学文理科性质,进行专业分流;
2. 综合考虑专业发展、教学资源有效利用、教学活动组织实施、社会对专业人才需求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3. 各专业接受学生的人数要兼顾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分流步骤
1.确定各专业拟接受的学生数。综合分流专业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学科发展需要等多方面情况,对学生的专业意愿进行调查,确定分流专业拟接受的学生数额;
2.公示成绩。学院对学生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公示,公示时按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进行排序,朝鲜族学生单独排序;
3.选择专业。在分流过程中,学生按照第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依次选择分流专业,选择分流专业意向相同的条件下,平均学分绩点高的学生具有优先选择权。分流专业一经选择确定,不能再更改。
三、分流实施计划
1.学院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卫红 张守志
副组长:金大勇 李明玉
成  员:南颖 吕弼顺 金石柱 赵春子 金明姬  冯恒栋 裴洪淑 专业辅导员
2.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于每年7月底完成专业分流,并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3.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形成意见,上报学校教务处解决。


地理与生态科学学院
2019年4月
原标题:2019年延边大学地理与海洋科学学院地理科学类大类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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