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二次扩招单招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要求,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院开展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二次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乡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在豫招生代码:6291
部标院校代码:14245
3.办学地点:河南省新乡市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办学层次:专科层次教育
6.证书颁发:学制为3年,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就业报到证。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和高职扩招补报名,但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三、招生范围
河南省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河南省教育厅终批复为准。
正式录取时,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报名考试人数、各专业教学容量适当调整录取计划。
五、收费标准
学校按价格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六、报名及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4日18:00。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所高校1-5个专业以及是否同意校内同类别专业间调剂(A、 、C三类专业间不可相互调剂),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多可进行两次志愿修改,以考生后一次保存的信息为准。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志愿信息。考生凭本人网上报名账号和密码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相关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
七、体检要求
以高招体检数据为依据,所有考生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八、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对考生的文化课素质和职业能力进行测评。
(一)文化课
1.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大综合(其中语文70分、数学50分、英语30分)。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二)职业能力
1.考试内容:职业能力测试。
2.考试方式:90分钟闭卷笔试。
3.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学校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2019年11月23日(星期六)
时间 |
考核内容 |
10:00-11:30 |
文化课 |
13:30-15:00 |
职业能力 |
(五)相关要求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九、照顾政策加分
(一)照顾政策加分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民委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政府外侨办河南省移民办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5〕38号)规定的项目执行,即:
1.烈士子女,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考生,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5分。
具有多项高考加分者,取其一项高分值加分,不累加。
(二)具体加分项目及标准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在河南省“阳光高考”网上公示公布的审核内容为准。
十、免试
(一)根据河南省招办提供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成绩均在C级以上的,可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文化课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二)凡取得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或应往届中职学校毕业生,可根据省招办提供的考生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职业能力测试免试,以满分计入总成绩。
考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作为考生职业技能评价的重要内容,可根据其提供的证书及文件资料,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给予加分或职业能力测试免试。
(三)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四)文化课与职业能力测试两科不能同时免试。
十一、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一)免试对象和条件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专科阶段学习。
(二)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一式三份)
2.考生于2019年11月18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书原件报送我院。我院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公示后的名单报河南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教育处进行复审,逾期不予受理。
3.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由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我院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十二、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成绩由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与职业能力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三)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分别根据招生计划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专业计划不足时,可在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四)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五)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凡参加2019年高职单招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均应参加河南省招办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采集、现场信息确认以及高考体检。
(七)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八)对未按个人所属类别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十三、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11月22日-23日 |
考生现场领取准考证,确定免考考生名单。 |
11月23日 |
文化课、职业能力考试。 |
11月28日左右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
规定时间内 |
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
上报结束后 |
在新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四、单独招生工作领导与监督机制
(一)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
(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及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监督电话:0373-3720023
十五、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六、相关事宜
(一)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大学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单独招生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至开学时招生人数仍不符合我院规定开班条件的,我院取消此专业,将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它相应专业。
十七、资助政策
学生可申请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以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8000元/学年以内)以及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十八、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三路6号
邮 编:453006
电 话:0373-3720999 372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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