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旻昊 贺剑
副组长:章春军 王勇
成 员:冷永祥周祚万吕其兵周绍兵王进李孝红陈辉杨维清
权高峰胥永刚罗胜年苟国庆姚慧
二、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章春军 李涛
成 员:刘晓崔国栋
三、复试办法
1.复试人选基本要求
(1)报考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并达到学校确定的复式分数线(210分)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申请硕博连读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已参加过面试此次不再参加面试)。
(3)本学院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口试)方式进行,以考察考生的理论水平、科研创新能力、培养潜质为中心,重点考察考生运用所学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每生面试(口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
3.复试程序、时间、地点
(1)复试报到
时间:2019年5月16日下午14:30~16:00
地点: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机械馆2331
电话:028-87600622姚老师
(2)综合面试
时间:2019年5月17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复试报到时查询并关注材料学院官网信息。
【注:1 凭交费后打印的凭据办理复试手续,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通过审查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四、拟录取
1.拟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
(2)所有拟录取考生的复试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6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一律不予录取;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4)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2.拟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拟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五、监督和复议
1、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监督、检查。学院纪委履行本单位监督职责。学院设立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举报方式如下:
举报邮箱:T18clgcjj@***.cn
举报电话:028-66366720
受理部门: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纪委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111号附1号西南交通大学九里校区
邮政编码:610031
2、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六、其他
1、本细则解释权归西南交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未尽事宜以《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准;如与《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出入,以《西南交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3、关于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缴费以学校的通知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