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
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办法
(2018 年10 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的文件精神,推进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程,完善有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招生机制,全面提升研究生生源质量,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硕博连读是与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并行的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工作,制定选拔办法、监督选拔过程、审核拟录取名单。
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工作的具体实施,拟定招生计划、制定申请条件、组织选拔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受理信访。
第三章招生范围与规模
第四条招生范围。凡列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人才。
第五条招生规模。硕博连读人才招收规模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并纳入本单位当年的博士招生计划。
第四章申请原则与条件
第六条申请原则
1. 申请人博士阶段学习方式必须为“全攻读”;
2. 申请人只能申请我校一个培养单位的一个专业。第七条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 本校全日制科学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大学生士兵退役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3. 学分绩点3.0 以上,无重修或补考记录;
4. 外语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科研创新能力,满足培养单位提出的具体条件。
第五章申请与考核
第八条申请
1. 申请人须取得报考导师的同意和推荐;
2. 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西南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 提交材料。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专业所
属培养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4. 资格审查。各培养单位由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5. 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方可参加考核。
第九条考核
1. 考核时间。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应先于当年的博士统一考试进行。
2. 考核形式。考核由培养单位组织,采取面试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笔试满分为100 分,着重测试考生的专业基础和培养潜质,笔试
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 分,由5名专家和1名记录员组成,对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考核。
3.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培养单位对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查,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记录。考核不计成绩,只评价合格与否。
第十条科研加分
实行高水平科研论文实行加分制。符合条件的,在综合成绩上增加相应分数。加分条件、加分标准以及相关要求按《西南财经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科研加分规定》执行。
第六章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
1. 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 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 综合成绩低于 60 分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十二条调剂
1. 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2. 培养单位应向所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告知调剂信息,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培养单位提交《调剂申请表》。
3. 不得跨门类、跨培养单位进行调剂。
第十三条审核。各培养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本单位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
第十四条公示。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由培养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第七章其他
第十五条凡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西南财经大学硕博连读人才选拔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