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培养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19〕517号)要求,确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年依托地方11所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定向培养士官工作,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共计招收定向培养士官355人。
一、定向培养士官简介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借鉴地方高端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经验,通过招收士官的途径,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定向培养是对直招士官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其优势在于:学生入校时就被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部队需要什么,高校就培养什么,通过设置与部队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课程,由部队训练机构实施教学指导,从而实现培养和使用的有效对接;培养对象毕业前提前半年入伍到部队实习,有利于招收士官入伍后更快适应部队工作和环境,可以解决目前直招士官存在的专业技能转化慢、第一任职能力弱的问题。
二、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19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和办法可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查询。
三、招生计划
计划层次为高职(专科)。2019年新疆共计划招收定向培养士官355人。招收院校、专业和人数(见附件1)。
四、招生程序
(一)志愿填报。考生须将“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志愿栏。
(二)政治考核。7月10日前,报考定向培养士官考生在毕业学校或户籍所在地招生办领取《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和《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见附件,正反面打印)。7月11日至14日,户籍在新疆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实施政治考核,考核办法和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考核结果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于7月16日前通知考生。
户籍不在新疆但在疆内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实施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
考生需携带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和面试。
(三)体格检查。7月18日至20日,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组织体格检查,检查标准按照现行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地(州、市)和生产建设兵团兵役机关搞好督察指导。7月22日,南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州、市)征兵办公室汇总上报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名单(格式附后,电子版传新政网997452邮箱),并通知双合格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8月底前,将《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原件报送自治区征兵办公室。
(四)面试。7月24日至8月2日组织实施,全疆共设3个面试点,分别是乌鲁木齐(承担乌鲁木齐、昌吉、巴州、吐鲁番、哈密、克拉玛依、石河子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4至26日由乌鲁木齐警备区组织实施)、喀什(承担阿克苏、喀什、和田、克州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28日至7月29日由喀什军分区组织实施)、伊犁(承担伊犁、博尔塔拉、塔城、阿勒泰片区考生的面试工作,7月31日至8月2日由伊犁军分区组织实施)。
(五)录取。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根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控制在105%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征集志愿录取。
五、培养和管理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试点高校大专文凭。培养对象所学课程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一致,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招收部队和试点高校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和联合培养协议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实习合格且达到试点高校毕业条件的,按照高等职业学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退回原高校自主就业。
六、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和残疾等功能性障碍和器质性病变的,由高校所在地县级以上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七、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二)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其高中(中职)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三)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役至首次授衔后高一个军衔的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退出现役。未服满规定服现役年限,个人坚决要求退出现役经说服无效的的,按照义务兵退伍处理。招收士官符合退休、转业或者复员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作退休、转业或者复员安置;符合退休或者转业条件,本人要求复员经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
八、考生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7月3日18时前填报志愿为准。
(二)政治考核。考生需携带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片4张和身份证、准考证及填报志愿截图或照片自行前往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办理。
(三)体格检查。考生需规律作息,控制饮食,健康用眼。由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确定体检时间,考生未按时参加或结论不合格,不再组织。
(四)面试。由乌鲁木齐警备区、喀什军分区、伊犁军分区确定面试时间,考生需提前安排行程自行前往。乌鲁木齐片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70号,电话:0991-4983894;喀什片区地址:喀什市解放南路172号,电话:0998-2783560;伊犁片区地址:伊宁市天山后街2号,电话:0999-3461138。
(五)录取。考生被本科二批次高校录取,无法退档再参加专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完毕,及时向前期政考体检的县(市、区、兵团师)武装部报备,便于上报相关资料。
(六)廉洁征兵及政策解答。自治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0991-4981102,邮箱:xjzbb@***。
附件表格下载:1、《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定向培养)(式样)
2、《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式样)
3、《招收士官体格检查表》(定向培养)(式样)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