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级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须知
2019 级硕士研究生:
欢迎进入西北政法大学学习!为帮助您顺利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到时间:2019 年9 月3 日(周二)。提前来校者,请自行解决住宿等相关事宜。
2. 报到地点: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 号)研究生院。
3. 学费和住宿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8000 元,专业学位研
究生学费为每学年9000 元;住宿费为研究生公寓楼1100 元/学年(如分配到其他公寓楼,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应收费标准收取)。报到时交清第一学年费用之后,方可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收费方式及明细见《新生缴费须知》。新生可以自带床上用品,学校也将提供质量合格的床上用品供学生自愿购买(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严禁学生将“无标识、无厂名厂址、无质量证明”的三无产品带入学生公寓。学生自带或者在校外购买的床上用品须经过学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党团组织关系转移:陕西省外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持转出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招生学院党组织(抬头填写: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去向填写“西北政法大学XXX 学院党委”);陕西省内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由转出单位党组织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转入到具体招生学院党组织。
新生团员持团员证接转关系,以学院或班级为单位收齐团员证在校团委办公室进行统一注册转入。新生团员已有个人智慧团建账户的,在具体招生学院创建新的团支部后,自行申请转入。新生团员没有智慧团建账户的,应由具体招生学院团支部进行统一信息采集录入。
5. 档案转入:非全日制考生以及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无需调档。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的新生均应当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相关录取学院。应届考生档案于7 月中旬前,往届生档案于5 月31 日之前一次性寄送至各学院指定负责人。档案邮寄信封左下角务必注明“录取学院+录取专业+姓名+材料内容(如新生档案)”,不按时、按规定寄送,造成的档案遗失、录取通知书延迟发放等后果,责任自负。
6. 户口迁移:
新生转移户口关系采取自愿原则,定向就业研究生不转户口关系。如须转户口关系,应注意以下几点:(1)自带户口关系。(2)户口迁移证上应加盖签发机关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要与身份证一致,姓名与曾用名不得互换,入学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上姓名应
当保持一致,方为有效。(3)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的地址应明确到区或县(含县级市)。(4)户口迁移证备注栏应注明血型和身高信息,并贴一张一寸证件照。(5)户口迁移证若有更改,应当加盖原签发机关公章,否则无效。(6)户口从省外迁来的新生,入学报到时请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印上,注明血型和身高,并贴一张一寸证件照)、一并交至校保卫处户籍室。(7)户口从省内迁来的新生,入学报到时请将户口簿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都印上,注明血型和身高,并贴一张一寸证件照)、一并交至校保卫处户籍室。(8)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300 号西北政法大学。
7. 其它注意事项:(1)报到时应当携带《西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2)所有新生应当按规定日期报到,非定向就业生中人事档案未调入我校者、定向就业生中未提交定向协议书者,不准办理现场报到手续。(3)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有正当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的报到日期之前向研究生院招生科提交书面请假条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推迟报到。(4)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5)来校可乘坐:19、44、215、215 区间、217、239、323、408、504、527、
600、603、616、631、704 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站或者地铁二号线纬一街站下沿长安南路往南走600 米。
8. 咨询电话
(1)研招办 029-85385134 ;
(2)奖助贷问题请咨询研工部 029-85385812
(3)缴费问题请咨询财务处 029-85385286、88182305、88182306;
(4)户口迁移请咨询户籍科 029-85385974;
(5) 住宿事宜请咨询学生公寓管理科029-85385222;
(6) 组织关系及档案转接请咨询各学院,联系方式见招生简章。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
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学生;5.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三)怎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上限不超过12000 元,不低于1000 元。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及利息计算办法?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 13 年确定,长不
超过20 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在3 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无生源地贷款政策覆盖省份的学生到校做校园地贷款)应具备的条件,资助标准、还款期限及计收利息的方式均可参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具体要求。
(二)怎样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答:申请人必须提交陈述其家庭经济情况的书面申请书(规格A4 纸、手写),提供由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开具的有关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学生本人及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对以上材料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三、国家助学金
(一)什么是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答: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的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的专项费用,资助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资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 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 元,按10个月发放。
(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3.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我校研究生学籍;4.已将本人全部档案转至学校;5.诚实守信,无剽窃、抄袭他人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等政策
具体内容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一、交费方式
新生在收到入学通知书后,可采用以下任一方式交费。
1. 关注“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
“缴费平台”,选择“微信端缴费入口”或“支付宝缴费”。用户名“学号”,在校生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初始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 位(末尾字母大写)
或6 个0。请务必在2019 年8 月20 日至开学以前,将本人应交纳的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体检费等(详细见后附交费项目及标准表)通过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交纳。
2. 登陆西北政法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zfcw.***.cn/,选择右下角“校园统一缴费平台”进行交费。
二、领取交费票据
报到前交款成功的学生,请于开学报到时,到所在学院设立的报到点领取交费收据和校园一卡通,并请认真核对收据信息。
三、缴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
缴费标准 |
学费 |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 元/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 元/学年。 |
住宿费 |
研究生公寓楼1100 元/学年(如分配到其他公寓楼 将按照陕西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
体检费 |
69.5 元/人 |
西安市大学生城镇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 |
250/学年(如遇变动,按新文件标准执行)。 |
注:
1. 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可选择交纳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交费项目,待生源地贷款汇到学校账户时冲抵学费及住宿费,若贷款多于学费、住宿费两者之和,多余部分将退给学生本人。
2. 新生领取校园一卡通后,微信关注“新微校”,搜索“西北政法大学”绑定自己的一卡通并充值,所充款项可用于校内就餐及超市购物等各项校内消费。
如遇问题可拨打学校财务处电话029-85385286,029-88182305 或029-88182306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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