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计划数
备注
河南
21
注意:
1. 请合格考生按照其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所选择的专业进行专业志愿的填报。
2. 我校依据此次公布的各省(区、市)计划数,对投档考生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3. 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陕西
19
河北
14
山东
11
甘肃
8
辽宁
6
四川
5
安徽
湖南
青海
4
福建
黑龙江
山西
江苏
浙江
湖北
3
江西
贵州
云南
内蒙古
2
广西
新疆
吉林
1
重庆
海南
宁夏
合计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