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欧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确保高职扩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国标代码:12712,在陕招生代码:8037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高职扩招为高职(专科)办学层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欧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本科、学位证书,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南郊大学城,校园占地面积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75人,其中本科生12498人,教学实训设施完善,图书馆纸质图书201.35万册,电子图书212.194万册。
学院设有会计学院、物流贸易学院、金融学院、休闲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高职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涵盖37个本科专业,16个专科专业。
第五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教发(2014)15号)文件,学院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资质,凡陕西省普通高职学生通过专升本统考,可报考西安欧亚学院本科就读我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 生 信息网:http://zhaosheng.***
招生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高职扩招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学院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院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物价相关部门、陕西省财政厅和陕西省教育厅共同报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15500元/年
财务管理 16500元/年
物业管理 15500元/年
工程造价 15500元/年
酒店管理 14500元/年
旅游管理 14500元/年
动漫制作技术 16500元/年
应用英语 14500元/年
金融管理 16500元/年
第六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 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考统考)报名、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单招)报名,且尚未被录取。
第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根据我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9年11月1日在我院进行现场测试,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考试评价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成绩使用2019年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二)三校生。文化基础课考试采用现场网测形式,考试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14:00-16:00一场。满分150分,科目为:文化基础知识测评,主要内容涉及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课程基础知识。
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的形式,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5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
(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实际操作”的形式,由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考评专家组逐一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满分300分,经测试小组评议后给出综合成绩。如有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核发的与该专业相关的证书可免试录取。
第十五条 我院在预录取之前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向省招生办报送参加测试考生名单及成绩库。
第十六条 我院于2019年11月5日17:00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 入学申请者于2019年11月7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
总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84分,综合素质评价合计折算后满分为66分,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院评判,满分为
150分。如缺失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但确为普通高中的学生,按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对待。
(二)“三校生”及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者的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文化基础测试满分为15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
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综合评分满分84分。其中A级计12分;B级计10分;C级计8分;D级计6分。
2.高中综合素质综合评分满分66分。其中A级计11分;B级计9分;C级计7分;D级计5分。
3.职业技能测试15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职业兴趣、职业道德修养、表达与思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领导力等综合素质。
详见下表:
(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条 学院对入学申请者按总分按招生对象分三类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按核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核算总分平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普高生)或院校文化基础测试成绩(三校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章
奖助措施
我院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学院奖助学金和校内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 国家奖助学金。其中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具体奖助标准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按省上文件实施精准资助。
第二十三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贷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四条 服义务兵役学费资助。退役后考取大学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服兵役学生、退役后复学学生和毕业后服兵役学生等四类学生可享受该项国家资助政策,资助标准是年度学费高于8000元的按每人每年8000元资助,年度学费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学费标准资助。
第二十五条 学院奖助学金。学院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约1000万元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培训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六条 校内勤工助学。学院设立教研助理、行政助理、后勤助理和实习生等勤工助学岗位。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超过40小时,酬金每小时不低于12.5元。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七条 咨询电话: 400-8877-369(免长话)
咨询Q Q: (手机用户)
招生办微信号:ouya_zsb
第二十八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后生效。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西安欧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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