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大基础〔2019〕3号
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实验中心、系、教研室、研究所):
现将学院《基础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本方案经修订于2019年3月21日开始执行,请遵照执行。
基础医学院
2019年3月21日
基础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为进一步推进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学院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总原则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严明招生纪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组织机构
成立基础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龚永生任组长,陈明龙、薛向阳、金可可、梁韶晖、王建光为小组成员。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按学科(专业)设立复试工作小组等。
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安排、协调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包括负责复试调剂、复试报到、复试考试,并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经费等,做好研究生院与复试工作小组的联络。
复试工作小组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确定考生面试程序、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按照温医大研〔2019〕11号文件,《温州医科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学校其他招生相关文件执行。
四、确定导师
实行研究生导师与考生的双向选择制,经初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方可进入导师确定环节。拟录取考生可填报三个导师志愿。采取第一导师志愿优先原则,按第一导师志愿、第二导师志愿、第三导师志愿依次排序。导师可根据考生的报名志愿双选,导师在报名的一志愿考生中未选择到合适的考生,或者导师没有一志愿报名的考生,可在未确定导师的考生中按照第二导师志愿进行选择,以此类推。仍未确定导师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双选(两轮不可选择同一导师);第一轮限时2小时,第二轮限时1小时;如经两轮未确定导师的拟录取考生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确定导师,或可自愿放弃录取。双选结果需导师和拟录取考生予以书面形式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五、信息公开和复试监督
学院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复试,规范面试流程,签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责任承诺书”。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材料按规定在相关网页上公示。学院制定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切实做好导师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和工作纪律培训。
研究生管理部门和校、院两级纪委对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查。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金可可任组长,郭益民、崔怀瑞、秦园任小组成员。
六、学制、学费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在规定学制不能完成学业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期期限长为2年。
(二)学费: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非定向硕士研究生0.8万/年.生;定向硕士研究生2.0万/年.生。
奖助政策: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我校的奖助学金;全日制定向研究生不享受我校的奖助奖金。
七、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解释权归学位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
2019年3月21日
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办公室2019年3月21日印发
原标题:2019年温州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