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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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5月4日
上午7:50报到,按各自专业组别及考场安排参加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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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地点: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楼(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3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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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测试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项目获奖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准时到校参加测试。专业测试完成后,将在一周内公布成绩。
二、测试方法
美术:
A.素描(80分)
B.色彩(80分)
注:1.上午8:30-11:00测试素描,13:00-15:30测试色彩;
2.学校统一提供考试用纸,其他绘画用具、材料自带。
摄影:
A.指定主题拍摄照片3张(100分)
B.图片后期处理(60分)
注:相机、读卡器、连接线自备,电脑学校提供。
书法:
A.对临(80分)
B.创作(80分)
字体选择:楷书、隶书
注:试场提供宣纸,自带临帖和其它书写工具。
声乐:
A.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100分)
B. 加试器乐(演奏一首自选曲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或视唱练耳(现场抽唱)。(60分)
注:1.试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器乐:
A.器乐(西洋乐器、民族乐器均可)背谱演奏自备乐曲一首,限时5分钟;(100分)
B. 加试声乐(演唱一首自选曲目,时长不超过3分钟)或视唱练耳(现场抽唱)。 (60分)
注:1.试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舞蹈:
A.自备舞蹈作品表演,时间5分钟以内;(120分)
B.艺术形象气质。(40分)
注:1.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表演:
A.自备小品或台词(散文、诗歌、寓言、故事独白、朗诵等),时间3分钟以内;(50分)
.形体展示(台步、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时间2分钟以内;(80分)
C.艺术形象气质。(30分)
注:1.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
2.所有考生素颜参加考试。
三、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如“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信息与“身份证”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2.美术类考生到达考场后请将与考试无关用品(书包、手机等)放在“放包处”。考生提交作品时,在作品背面写上准考证号和姓名。开考后1小时方可上交作品。
3.美术类考生现场提供绘画用纸,其它材料和工具(如画板、画架、颜料等)自备;书法考生现场提供宣纸,自带临帖和工具;摄影考生自备相机和读卡器;声乐、舞蹈、表演类考生自带U盘或CD形式伴奏音乐,MP3格式;器乐类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它乐器自备。
4.音乐、舞蹈、表演类考生按名单顺序5人一组由志愿者带往考试地点,其余人员留在候考室。轮到考试的考生进入考场,其他几位在考场门口座位上等候。
5.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参加考试,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6.上交相关获奖证书的考生请在考试结束后前往实训楼二楼208大师工作室领取证书原件;
7.考试总分为160分,总分低于80分者将取消艺术类考试成绩,不予加分;
8.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监考人员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原标题:2019年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艺术招生考试考生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