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百万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根据省教育厅《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试行办法》(苏教职〔2019〕9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职函【2019】18号)的文件精神,按照“社会急需、适合、易于就业”的原则,依托本校骨干优势专业相关资源,并结合我院办学实际,特制订2019年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招生代码:1211
高校性质: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水平:国家示范校、国家优质校
学院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国有公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始建于1959年,1999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更名为无锡职业技术学院,隶属江苏省教育厅。2006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之一;2012年开始试办四年制高职本科教育,培养本科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2017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8年入选江苏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经中国教育部批准与爱尔兰阿斯隆理工学院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二级机构爱尔兰学院;2019年入选国家优质校,在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位列全国第四。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560102 |
100 |
5300 |
2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540402 |
100 |
5300 |
3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10202 |
100 |
5300 |
4 |
酒店管理 |
640105 |
100 |
4700 |
5 |
工商企业管理 |
630601 |
100 |
4700 |
合计 |
500 |
|
有关政策如下:
1.退役军人可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精神,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2.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学费依据相关规定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支出;
3.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学费,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8〕68号),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鼓励企业支持员工带薪就读高职院校。
三、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1.具有无锡户籍或在无锡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及待业人员等;
2.无锡户籍,未被录取的高中或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四、办学层次
三年制普通大专
五、考生报名及确认
1.网上报名。考生在2019年10月1日-14日(每天8:00-20:00)期间,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考生使用手机号码注册,在填写必要的个人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
2.现场确认
考生须在10月15-20日之间来我校进行身份确认。
时间:8:00-17: 00,地点:明德楼A102招生咨询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2)相关学历证件原件、复印件。注:须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
(3)非无锡籍的在锡务工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
六、考试组织
考试形式:由学校统一组织“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试时间:2019年10月26(周六)
考试地点: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太湖校区(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
考试内容:包括职业技能、自主学习能力、信息采集与处理能力、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等。
七、体检安排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11月2-3日
体检地点:按无锡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体检标准和收费:按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相关要求执行。
八、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办法:我校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体检结果等因素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录取时间:2019年11月20日前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2019年11月30日前将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九、入学及学费
本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录取的学生,统一安排于2020年春季入学。我校收费标准按照省市物价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执行。学校按要求及时为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
十、日程安排
序号 |
时间 |
具体安排 |
1 |
9月份 |
制作各类招生宣传页、宣传用品,面向退伍军人、企业在职职工、社会人员等组织开展招生宣传 |
2 |
10月1日-14日 每天8:00-20:00 |
|
3 |
10月15日-20日 |
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身份确认 |
4 |
10月26日 |
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 |
5 |
11月2日-3日 |
按无锡市教育考试院统一指定的医院进行高考体检 |
6 |
11月20日前 |
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予以公布 |
7 |
11月30日前 |
将录取考生的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
8 |
2020年春季 |
安排入学迎新 |
十一、培养方式
主要采用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方式。积极探索创新型教学组织形式,开展送教上门,教学重心下移,校企联合培养等形式,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采取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企业学习、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分阶段完成学业。
十二、学籍管理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入学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取得学信网认证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
十三、奖助政策
学校严格执行各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和精神,始终坚持“物质资助与精神激励”“经济帮扶与道德强化”“政府资助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基本思路,让国家资助政策助力寒门学子追逐梦想。在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励志奖、校内助学金等政府、学校资助渠道的前提下,学校积极扩充社会资助渠道,校内设立“曹余华?谢似玄奖助学金”“四方友信基金”“富源基金”“福彩爱心助学基金”等奖助学金10余项。各类奖助学金年资助总额达600余万元。在加大帮扶力度、精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同时,学校坚持励志与扶智并举、助学与育人并重,注重培养受助大学生的感恩意识与社会责任感,强化资助的育人功能。目前,我校已形成完整的奖、助、贷、勤、补、减、保于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方发力确保“不让一个学子因贫困而失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社会人员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高职院校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阳光操作。
2.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次招生工作将严格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发现信息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此次测试录取资格。
4.考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身体状况和资格等方面的复查,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5.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 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有关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6.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等对我校社会人员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十五、联系方式
地址:无锡市高浪西路1600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77路、市内95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
市内105路到蠡湖大道(博大)站下车向前至红绿灯口右拐200米至学校南门。
咨询电话:0510-81838878、81838888、85916111、81838877(传真);
电子邮箱:zsb@***.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www.***.cn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cn
十六、本招生简章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十七、具体招生简章以考试院公布为准,未尽事宜请注意学院招生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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