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现通知如下:
一、复试流程及内容
请考生特别注意:在阅读本通知之前,请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相关通知内容(网址:http://gs.***.cn/index.htm)。
1、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查原件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统一安排到学校医院缴费参加体检。
3、复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参加笔试及综合面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课加试。
(1)专业课笔试(闭卷,占复试成绩的40%)
金融硕士(025100)的专业课笔试科目为《金融专业综合》,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
采取听说方式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考生通过抽签的方式随机选择、确定自己的面试题目,准备时间10分钟,面试回答时间20分钟。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须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跨专业考研或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的科目为《经济学原理》和《金融专业基础》,考试时间为各科9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决定录取与否的参考。
二、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经报学校审核后于2019年4月上旬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复试时间、地点的具体安排
1、复试时间:
(1)复试资格审查及体检:3月25日(星期一)上午8:00-12:00,复试资格审查地点:阳光校区行政楼一楼阶梯教室T101;体检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校医院。所有考生务必在3月25日下午4:30之前将复试资格审查报告提交经济学院办公室(阳光校区7号楼413办公室)徐慧老师处。
(2)复试(综合面试、笔试、加试)
3月25日(周一)下午13:00-14:30,进行专业课笔试,科目为《金融专业综合》。
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其中: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40-16:10加试科目一《经济学原理》;下午16:30-18:00加试科目二《金融专业基础》。
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开始,所有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外语能力测试、思政考核。
2、笔试及综合面试地点:阳光校区文科楼7号楼412会议室。
四、复试费用
复试费(按核定标准)及体检费(按核定标准)统一由财务处收取,请尽量选择提前网上缴费,若需现场刷卡缴费则于资格审查当天在阳光校区行政楼财务处办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59367570,。联系邮箱:
联系人:徐慧
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3月14日
原标题: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