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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试(第二批)招生章

  2019年11月05日16:29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

扩招专项考试(第二批)招生章程


按照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鄂教职成〔2019〕2号)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工作。为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考试招生行为,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确保我校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⒈学校全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⒊学校校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127号(南校区)

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26号(北校区)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校领导和学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教学院系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2.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原则

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学校学习,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报名安排及志愿填报等工作执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第二批补报名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9〕28号)有关要求。

2.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教学组织及管理。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

1.2019年学校第二批高职扩招招生专业6个,总计划195人,具体分专业计划、学费和学习形式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学习形式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3

5000

全日制教学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0

3-6

5000

弹性学制

建筑工程技术

40

3

5000

全日制教学

工程测量技术

30

3

5000

全日制教学

模具设计与制造

40

3

5000

全日制教学

健身指导与管理

25

3

6500

全日制教学

2.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以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也可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申请学费减免资助,资助金额按我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高不超过8000元。

3.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和不同学习形式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高职扩招招收学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弹性学制两种,全日制学习形式需完全在校住读,学校提供宿舍,各项要求与普通全日制专科学生一致。弹性学制学习形式,经考生申请,学校可提供宿舍,上课时间根据实际由学校统筹安排,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教学式,终学习时限不超过6年。

4.住宿费、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其它在校生收取。弹性学制学生学费不论学习时限均按照入校时收费标准缴纳三年学费。

六、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0月21日—31日。考生按照报名卡信息登录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址:gkbm.***.cn)。

2.报名确认。

在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现场确认。

3.领取准考证。

1115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登记表》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4.体检。

除已参加过今年普通高考(含技能高考、高职单招)体检的考生外,所有参加我校高职扩招的考生均须在1115日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标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考核科目及计分方法

1.考核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两部分组成,满分4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200分(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2)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方式为面试,满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基本常识、职业素养、身体条件、沟通与合作等能力。

2.各类考生应参加的考核科目

(1)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2)2019年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其他考生,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3.考核成绩计分方法

(1)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计总分400分。

(2)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其考试计分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成绩×2;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其专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成绩计满分200分,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200。

4.考核时间安排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

2019年1116日上午8:30-11:30;

(2)专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

2019年1116日下午14:00-17:00。

5.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录取程序

1.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照考生类别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2.确定拟录取名单。

3.领导小组审批。拟录取名单报学校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成绩。经学校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及成绩通过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自然日。

6.上报拟录取结果。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湖北省招生办公室审核。12月14日考生可凭报名号及身份证号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查询录取结果。

7.发放录取通知书。根据湖北省招生办公室的审核结果,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8.录取资格认定。高职扩招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此次学校扩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九、考生申诉渠道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高职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扩招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监督举报电话:027-81806133

十、附则

1.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湖北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工作。

2.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生经技能培训、技能测试且合格的,可以获得相应的技能证书。

3.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对以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4.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5.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咨询联系方式

网址:www.***.cn 

电话:027-81805555  

传真:027-81805046

7.本章程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武汉城市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试(第二批)招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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