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潍坊护理职业学院2019 年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及代码
学院全称: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 14347第五条学院地址
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邮编: 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及历史沿革
2011年3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并经教育部备案,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合并建立潍坊护理职业学院。
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前身,是英国浸礼会创建于1885年的青州医学堂。1903年青州医学堂与济南华美医院医校联合成立“山东共和医道学堂”,1909 年,英国基督教传教护士劳根女士在青州医学堂创办护理教育;1911年更名为山东青州广德医院护士学校;建国初,定名为山东省立医院第二分院护士学校; 1958年8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昌潍专区第二人民医院附设益都卫生学校; 1972年4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学校名称改为“山东省昌潍地区益都卫生学校”,1983 年更名为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的前身是1889 年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在潍县创办的乐道院医护学校。1931年更名为潍县基督教医院护士学校;1975 年更名为山东省昌淮地区人民医院卫生学校; 1989年更名为山东省潍坊卫生学校。两所学校都是百年老校,合并前都是国家级重点学校、卫生部确定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目前我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单独招生、注册入学和“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招生试点学校。
第八条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山东省益都卫生学校和潍坊卫生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学院现有三个校区,学院新校区作为主校区坐落在青州市云驼风景区内,校园总占地800多亩,建筑面积25.7万平方米;建有附属医院2所,省级以上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建有高标准实验室142 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00多万元。现有专兼职教师800多人,专任教师80%以上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学院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生源遍布全国各地。
[专业介绍] 院专业设置集大专、中专、、培训于一体,开设护理、口腔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中药学、针灸推拿、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老年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中医康复技术、眼视光技术、空中乘务等19个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开展教育和社会培训。护理专业是学院的品牌专业,是山东省和淮坊市的特色专业。护理和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被评为国家示范骨干专业。护理专业军事化管理特色是学院首创和名牌方向,实行军事化管理,主要面向部队医院实习就业,被山东省卫健委确定为全省卫生系统质量品牌。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和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是学院的重点专业,依托专业建有潍坊牙科医院、山东省“五运六气”研究基地等机构。药学、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是学院特色专业、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生供不应求,在当地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院人才培养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订单式培养。在护理、口腔医学技术、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专业开设企业冠名班,实行校企双重评价体系。开展“双证”“多证”培养,搭建行业需求人才的桥梁,学生在校期间除获得毕业证书,还要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还可以取得育婴师、中医按摩师、营养师等证书。加强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学院成立后投入900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实验实训基地,与校外70多家医院合作建成实习教学医院,开展实践教学,学生的专业技能和操作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国全省各级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多次获得团体或个人一等奖和第一名。
学生就业实行“实习就业一体化”,与全国100多家医疗卫生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关系,每年有1000 多人被学院推荐到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协和医院、空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北京军区总医院、南京军区总医院等知名医疗单位工作,与北京朗依制药、青岛华新华义齿加工厂、威高集团、哈工大康复机器人集团、潍坊卫恩医院、潍坊金通医药等20多家医药企业签有订单培养协议。积极探索国外就业,与美国、英国、韩国等多家教育机构开展合作,成立了外派劳务培训中心、雅思培训中心,开展出国护士培训,300 多名毕业生走出国门就业。
[成就及荣誉]学院成立以来, 树立了“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高职学院”的办学目标,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主线,加强内涵建设,改善育人环境,人才培养水平得到全面提升,2016年顺利通过办学评估,先后获得全国计生协工作先进单位、市级文明校园、全省高校后勤服务工作先进单位等60多项荣誉称号,是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国家、省、市三级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助产系荣获2018 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养老服务技能赛项高职组一等奖、全国巾帼建功文明岗称号;学院团委获得2018年度“山东省优秀团委”荣誉称号;公共基础部入围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名单。近阶段,学院将进-步夯实发展基础,发挥特色优势,提升内涵质量,努力建成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职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长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考试考核办法,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潍坊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对我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由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第十二条准坊护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学院招生简章、
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五条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考试考核办法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七条招生录取原则
采取不同群体单列计划、单独录取方式进行,共录取2轮,拟录取名单通过省阳光招考数据管理平台(网址:http: //ygpt. ***)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1轮为首次志愿学校录取。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择优录取,于9月7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时公布缺额计划。
第2轮为征集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含院校、专业调剂志愿)填报完成后,9月14日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征集志愿考生信息(含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反馈考生志愿填报学校,由招生学校根据缺额计划和考生志愿,参考考生首次志愿学校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招生学校也可根据需要增加面试环节并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面试环节所需费用由招生学校承担。征集志愿录取于9月19日前完成,并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满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招生院校于9月22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教学安排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模式和考核评价模式,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社区(企业)学习、“送教上门”相结合,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考核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
第十八条学生管理
实施分类管理,结合学生特点,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学生管理办法,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实行弹性学制、弹性学期、弹性学时,学生的学业年限原则上3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长1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
第十九条学生待遇
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章 其它第二十条学费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亮证。
第二十一条住宿费
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鲁价费发[2011]64号)规定的标准分级收费,标准为500-800元/生/年不等。
第二十二条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专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助学制度、“学工结合”和勤工俭学制度。
V1、退役士兵免费教育:按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免费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 12号)执行,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寒暑假除外),补助期限为3年。
V2、建档立卡免学费: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据实免除。
V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高可申请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
V4、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是8000元/人。
V5、省政府奖学金:奖励全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1000名,奖励标准6000元/人。
V6、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
V7、国家助学金及其他:按国家相关政策文件执行。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五条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 289号)文件要求,新生入学时不再办理:户口迁移。
第二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院名称为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毕业证书进入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http: //www. chsi com, cn)。
第二十七条 护理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专业的毕业生可参加中药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专业毕业生可参加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眼视光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专业毕业生不具有报考执业医师的资格,但具有报考职业技术资格证的资格;老年服务与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健康管理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相应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护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966号邮 编: 262500
网 址: http: //www. wfh lxy. com电子邮箱: wfh1xy@163. com
咨询电话: 0536-3278236 3278535 3277335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潍坊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