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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泰州学院音乐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2020年12月21日12:17  泰州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泰州学院是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而成的一所全日制地方公办普通本科院校。78年来,学校积淀形成“敦尚行实、明体达用”的校训,“惟精惟诚、知行合一”的校风,为地方培养了数以万计、以中小学教师为主的各类优秀人才,被誉为 “服务并引领地方基础教育发展的一面旗帜”。

音乐学院是泰州学院首批招收本科专业的学院之一,现开设音乐学专业,分音乐学(师范)、音乐学两个专业方向,2015年入选为校级品牌专业,2016年率先通过江苏省普通高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2017年高质量、高水平通过学士学位授权评审。

音乐学院坚持“人才兴校”,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现有专任教师40余人,其中教授4人、博士3人、副教授12人、讲师14人。教师们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现拥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1项,江苏省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9项,出版专著、教材10部,在权威、核心以及省级期刊发表论文100余篇。

音乐学院办学条件符合专业办学标准,拥有钢琴191台,琴房176间,拥有先进的多媒体、语音、电钢琴教室以及排练室、舞蹈房、小演奏厅、大学生活动中心剧场等。学校具有一流的图书馆设施,音乐学院专门建立了音乐图书资料室,专业图书资料数量足、种类全、更新快,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音乐学院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高度重视教学实践工作,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了教学实践环节、实习计划、第二课堂实践学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学院已建立了省泰中、二附中、大浦中心小学等近30家中小学实践实习基地和圣普斯琴行、艺沁教育、曲和堂艺术培训中心等一大批社会实践实习基地。学生先后参加泰台经贸交流合作峰会演出、群众文化艺术节、百姓大舞台等社会实践活动百余场次,逐步推进“项目驱动、任务引领、校地合作、协同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

近年来,音乐学院积极参加省紫金合唱节比赛、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展示活动、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取得一系列优异成绩。其中,学院星光合唱团荣获2017第三届“江苏紫金合唱节”(A组)银奖,荣获2017省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声乐展演乙组特等奖。学生多次在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荣获音乐学科各级奖项。

音乐学院十分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训练和培养,多次参加泰州市对外文化艺术交流和重大社会实践活动。先后代表泰州市政府艺术团赴韩国、芬兰、德国进行艺术交流;慰问“泰州舰”官兵以及“百姓大舞台”、“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较好地满足了地方文化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地方音乐界反响热烈,为学校树立了较好的窗口形象,为泰州乃至全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专业介绍

1.音乐学(师范)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现代教育观念、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在校期间系统学习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欣赏、合唱指挥、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形体训练、声乐、钢琴、器乐、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创作基础、音乐课程与教学论等课程。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育教学工作,也可以在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文化部门工作。

2.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文化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生在校期间系统学习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音乐欣赏、合唱指挥、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形体训练、声乐、钢琴、器乐、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创作基础等课程。学生毕业后可在文化机关、文艺团体、音乐培训机构、广播影视部门等从事音乐表演、创作、音乐教育教学、策划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省份

计划数

考试类型

音乐学

(师范)

江苏

待定

省统考

贵州

5

省统考

云南

5

省统考

音乐学

江苏

待定

省统考

贵州

5

省统考

云南

5

省统考


三、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制四年,学费为6800元/生?年。

四、招收对象及条件

符合所在省份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

五、报名及考试办法

江苏省、贵州省、云南省考生均须参加本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考,我校直接使用相关生源省份的统考成绩。具体招生计划以相关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公布为准。

六、文化考试与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2.学校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具体录取规则见泰州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七、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本简章内容若有与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简章由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当年本科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23)80769619(音乐学院)、86664242(校招办)

泰州学院音乐学院网址:http://yinyue.***.cn

泰州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cn



泰州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原标题:2019年泰州学院音乐学类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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