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学院人发[2018]29号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鼓励教职工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提升学术能力,根据《台州学院教职工管理规定》(台学院发[2016]78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我校教职工申请2019年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外出进修和报考研究生的教职工请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申请审批表》(附件2)交所在部门。各部门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对申报人选讨论研究后,由部门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书面意见。各部门还需填写“–学院2019年安排教职工进修情况汇总表”(附件3)(纸质表格需学院盖章,zxyzf@***)。所有材料请于9月25日前统一报送人事处,预出国研修的教师在看到本通知后,务必尽快申报财务预算。
2.进修的时间,一年按12个月或一学期按6个月申报。
3.所有参加人员在前须持入学通知书(接收函)和介绍信(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完成学业后应按期返校,及时到所在部门报到,并将回校工作报告单(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及相关证书,报人事处备案。
本次申请进修涉及2019年全年计划(包括外出访学,报考在职研究生和非定向研究生等),请各个部门务必通知到位,避免漏报。
已超过正常进修年限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教职工,如无法完成进修任务,应及时办理终止学历进修申请手续(填写《台州学院教职工终止学历进修申请审批表》(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交所在部门,经所在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人事处)。按规定,教职工任务未完成或未终止的,不得申请参加新的。
联系人:卓锋 电话:88661767
附件1:台州学院教职工管理规定 台学院发〔2016〕78号.doc
台州学院人事处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