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且硕士或学士学位属于理学、工学门类;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第5条规定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报名规定。
4.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5.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相关要求为:
⑴机械工程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只接受材料类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加试材料科学基础和现代材料测试方法;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只接受控制科学与工程及相关学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需加试线性系统理论和智能控制。
⑵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⑶近三年在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其中一篇被EI或SCI收录,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
6.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4月1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18日9: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257室
准考证下载打印:2019年4月24日-28日
考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28日
成绩查询及复试安排等信息请于2019年4月30日登陆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点击链接),进行注册并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下载相关表格。
2.现场确认: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确认报考信息。学校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四、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选择(点击链接),注册学信网账号。
2.报名时,认真阅读教育部公告→阅读考试承诺书→选择报考单位→填写报考信息→填写个人信息1→填写个人信息2→填写学籍学历信息→核对填报信息→生成报名号。报考人员还需下载并打印报名后生成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简表仅供核对信息使用,无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及单位盖章)。
3.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片,要求为:⑴格式JPG,大小20K-100K;⑵照片背景为单色(白色、蓝色、红色均可),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⑶上传的照片文件名称不能包含空格等特殊字符。
4.信息核对: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因错填、漏填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现场确认
符合报考条件且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18日9:00-17:00到研究生院(行政楼257室)提交下列材料:
1.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附件1)。
2.两位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
3.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附件3)。
4.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论文评议书及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须由单位人事、档案部门或考生毕业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5.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生需附学生证复印件或研究生部门开具的应届生证明,并须在入学时取得硕士学位并提交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
6.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体检表(二级甲等以上人民医院开具,可于取得复试资格后提交)。
8.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连同刊物封面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复印件。
9.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核表(附件4);
⑵修完所报考专业硕士研究生五门主干课程,并提交进修单位研究生部(院)开具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⑶近三年在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的两篇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其中一篇被EI或SCI收录),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三名)的复印件。
10.缴纳报名费200元。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1.初试(笔试)科目:
⑴政治理论课(已获硕士学位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
⑵外国语(含阅读、语法、词汇、翻译和写作)
⑶两门业务课
每科笔试时间为3小时。
2.复试(笔试和面试)
复试在所属学科进行,采取笔试、面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具体办法由各学科确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七、录取
录取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科研成果、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录取名单。
八、录取类别
1.非定向: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委托培养):录取时定向(委托)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委培)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单位就业。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前须征得定向或工作单位同意。考生与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九、其他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2.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情况不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4.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在入学时未能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取消录取资格。
5.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规定和政策)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站,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6998486联系人:马文凯
太原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