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高职院校扩招工作的通知》《贵州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招委〔2019〕114号)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探索高职人才选拔新途径,在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中,选拔综合素质好或有特长的优秀毕业生到我校学习,特制定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下半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下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情况介绍: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2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19年的贵州省思南师范学校。学校规划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32.8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503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8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02人,“双师”素质教师277人;现有学前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艺术与体育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6个二级学院,开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16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9764人。我校充分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和国际化办学职能,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进程,加速发展、加快转型、赶超跨越已经成为我校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常态。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设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19年下半年高职扩招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政策,安排布署招生任务,对招生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和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负责学校2019年下半年高职扩招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 业 | 学 制 | 普通高中毕业生 | 其他 人群 | 备 注 |
学前教育 | 3 | 0 | 100 | 对象为在职人员,且须在铜仁市各级公民办幼儿园连续服务6个月及以上。 |
语文教育 | 3 | 10 | 5 | 普通高中毕业生为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其他人群中5人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 |
体育教育 | 3 | 10 | 15 | 普通高中毕业生为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其他人群中10人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其余5人为退役军人外的其他人群。 |
旅游管理 | 3 | 5 | 25 | 普通高中毕业生为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其他人群中15人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其余10人为退役军人外的其他人群。 |
酒店管理 | 3 | 5 | 25 | 普通高中毕业生为参加2019年高考的考生;其他人群中15人为退役军人专项计划;其余5人为退役军人外的其他人群。 |
第五章 报名对象、资格审查及报考条件
第六条 报名对象: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报名人员须为贵州户籍的高中毕业生(中职)同等学历人员,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具有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同等学历。
第七条 资格审查:由省考试院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为报名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高中毕业生:参加全省2019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我校贵州高考统考录取低分数线(文史类403分、理工类278分),体育综合分(体育文307分、体育理256分),且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高中生。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或在职人员:需参加全省高考补报名,我校免予文化素质考核,只需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条件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
(三)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同等学历者应为初中毕业3年及以上,并提供初中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招生就业处进行复审,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
1.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出现役证》,提供本人户口薄。
2.下岗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提供本人户口薄。
3.农民工:贵州省灵活就业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提供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4.新型职业农民:持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或参加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镇致富带头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提供本人户口薄;(2)在黔务农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务农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5.在职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1)须在铜仁市各级公民办幼儿园连续服务6个月及以上(铜仁市各县区教育局出具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具有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3)提供本人户口薄。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已被2019年普通高考和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学生;(3)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4)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第六章 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志愿填报
第九条 报名时间、方式、流程及志愿填报
(一)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
1.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报名采用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和在职人员等群体开展两轮报名,报名时间为:
第一轮:9月4日至9月11日。
第二轮(针对2019年退役的军人):10月10日至10月17日。
2.高职扩招专项填报志愿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填报志愿采用贵州省分类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先进行高职扩招专项报名的才能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本次高职扩招填报志愿分两轮:
第一轮: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16日至9月18日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7日
第二轮:
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23 日
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10月29日至10月31日
(二)高职扩招报名、填报志愿流程
1.高职扩招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到各县(市、区、特区)考试招生机构领取考生号及密码。
(2)报名人员凭考生号及密码登录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http://gkbm.***)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3)报名人员到各县(市、区、特区)考试招生报名点进行照片采集及现场确认。
2.高职扩招志愿填报流程
(1)考生凭考生号以及身份证号后6位进入贵州省分类招生志愿填报系统(http://flzs.***/)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2)考生可以填报一所学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十条 测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测试时间
日 期 | 测试时间 | 测试对象 | 测试内容 |
9月21日 | 9:00开始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 | 职业技能测试 |
9月29日 | 9:00开始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人员 | 职业技能测试 |
10月26日 | 9:00开始 | 退役军人 | 职业技能测试 |
11月2日 | 9:00开始 | 退役军人 | 职业技能测试 |
(二)测试地点: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测试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将会通过学校官网进行公布,请报考我校考生关注学校官网(http://www.***.cn/)。
(三)测试内容:
1、普通高中毕业生按今年的高考成绩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另外测试。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生和在职人员,测试内容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包括心理素质、综合能力、职业技能及基本体态,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注意事项:除参加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考的高中考生外,凡参加我校2019年下半年高职扩招的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参加相应测试。
第七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录取工作。如录取后名出现考生考分相同,先按退役军人,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市(州)级教育局举办技能大赛的相关获奖证书等次依次优先,然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附加分按国家、贵州省及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高中毕业生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高中毕业生须参加贵州省2019年普通高考,根据高考成绩,对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二)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在职人员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对于报考我校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及在职人员,须到我校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三)免试生录取。1.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在军队取得的相应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2.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免试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须参加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标准统一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考生体检与“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相吻合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十四条 奖助学政策严格按国家、省、市及学校相关的政策及制度执行。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十章 附则
(一)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招生政策执行。
(二)本章程由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56)5212456、5215456
传真:(0856)5212456
举报电话:(0856)8121911
学校官网:http://www.***.cn
学校地址邮编: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教育园区(5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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