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途径
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报读深圳大学。具体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安排详见《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http://www.***.cn/portal/messages/.html)。
二、招生计画及类别
(一)招生计画:深圳大学2018年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98人,2019年招生计画以联招办终公布为准。
(二)计画类别:本科普通类。
三、招生专业
共有28个专业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下表。专业介绍及专业受限请参阅“深圳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专业介绍”(https://zs.***.cn/page?m=yxzy&c=00060001)。
四、志愿填报
(一)全国联招考试成绩公布后,2019年6月中下旬考生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填报志愿网址与网上报名网址一致。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
五、录取
(一)联招办于2019年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二)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画、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我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考生投档排位原则: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即考生按文理科及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在公布成绩同时予以公布。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理工类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
六、学费与住宿费(币种:人民币)
(一)学费(不含书费):按学分制收费,由课程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两部分组成,每学期学生缴纳学分学费按学生实际修读的课程总学分计算(课程学分学费的标准为每学分100元)。
(二)住宿费:800-1500元/学年(按高收费标准预存,学校将以学生的实际住房收费标准来扣收住宿费)。
以上收费以深圳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七、入学与体检
(一)新生持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
(二)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三)新生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之内。
八、学历学位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时,凖予毕业并颁发深圳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深圳大学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九、录取信息
(一)可在联招办网站上查询当年的联考成绩和录取情况。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上述网站同时向考生提供招生咨询及相关服务;
(二)从深圳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n)查询;
(三)由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以此为准)。
十、其他
(一)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如联招办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和联系方式
联招办联系电话:86-20-8933 8633转7
深圳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86-755-2673 3353
传真:86-755-2653 4482
学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后海校区 51806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西丽校区 518055)
电子邮箱:zsb@***.cn
学校主页: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主页:http://zs.***.cn
深圳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
原标题:2019年深圳大学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指南(更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