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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职业技师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03月19日14:54  沈阳职业技师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开展单独考试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 2019 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院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求,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综合素质高、适合职业教育培养方式并热爱职业教育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院学习深造,促进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黎明、王久成

副组长:张学伟

成员:张学伟、李晓峰、夏宗光、李静、管俊杰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学伟

副主任:周光宇、赫芳、汤晓伟、邢雨、刘瑞军、刘琨、白 羽、

王刚、齐维义、郭景石、王婷、孙田星、刘研、姚学峰、李文杰、王强、李亚荣、姜婷婷、侯伯民、沈毅、刘铁明

(二)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组、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组、

纪检监察组、考试考务组、面试考核组、网络安全组、财务审计组、

综合服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1.招生宣传组

组长:周光宇、邢雨、刘琨

副组长:孙田星、刘研、姚学峰、李文杰、王强、李亚荣、姜婷婷、侯伯民、刘铁明、白妮

成员:招生就业处、各二级学院、宣传部、学生处有关工作人员、汽车分院招生办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总院负责此次单独招生高中生宣传和咨询接待服务工作。汽车分院负责此次单独招生中职对口升学考生宣传和咨询接待服务工作。

2.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组

组长:周光宇

副组长:白妮、朱军、韩旭、孙彤

成员:总院招就处全体工作人员、汽车分院相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命题教师、评卷教师的聘请;命题、评卷、录取等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指导汽车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工作。

3.纪检监察组

组长:赫芳

副组长:潘丽杰

成员:丁鹤鸣、倪丽萍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工作重点环节的纪检监察。

4.考试(笔试)考务组

1第一阶段考试

组长:刘瑞军

副组长:刘玉娟、李云飞

成员:教务处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笔试考务组织工作。

2第二阶段考试

组长:刘玉娟

副组长:朱军、韩旭、孙彤

成  员:汽车分院教务处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汽车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考务组织工作。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文化课、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评卷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技能考核命题、备料、考务安排、评卷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

5.面试考核组

组长:侯伯民

成员:中德学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按《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制定此次单独招生面试考核工作方案;负责考核点和评分标准的制定;负责选聘有关教师组成命题组,组织命题工作;负责试卷印制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面试评委的选聘;负责面试考核考务组织工作;面试成绩汇总并报招就处等工作。

6.网络安全组

组长:白羽

副组长:曲大海、才涛

成员:罗鹏、孙骑、张娜

工作职责:负责总院单独招生网络报名、信息发布、系统维护及网络和数据安全工作。负责指导汽车学院单独招生网络安全相关工作。

7.财务审计组

组长:王刚

副组长:王弋、徐东、张党

工作职责:负责支付宝、微信支付功能申办,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费用收支及财务审计工作。

8.综合服务组

组长:汤晓伟

成员: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单独招生期间车辆安排及有关领导的接待服务工作。

9.安全保卫组

组长:齐维义

组长:张权友

成员:保卫处、软件学院及汽车分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期间校园安全保卫及车辆引导工作。

10.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景石

副组长:时满龙

成员:保卫处、软件学院及汽车分院有关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此次单独招生期间校园水电保障、环境卫生、医疗救护、午餐供应等工作。

三、招生对象

已报名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报名工作结束后,我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认证,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备注: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四、招生计划及志愿情况

招生计划附后。

(一)总院志愿情况

1) 中德学院

本次招生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2) 其他学院

本次招生设置一个专业志愿,学校将根据录取情况(在未录满的专业中)设置一次的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中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进行补充录取。

(二)汽车分院志愿情况

1)第一阶段考试

本次招生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

2)第二阶段考试

本次招生设置两个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志愿,专业调剂只能在本大类专业群中完成。

五、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第一阶段考试报名时间:2019年3月11日-4月3日15:00前

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间:4月8日-6月8日15:00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考生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二)资格审核

1.第一阶段考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4月4日对报名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于4月5日在学院报名网站公布审核结果。

2.第二阶段考试

报名工作结束后,汽车分院将于6月9日对报名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于6月10日在汽车分院报名网站公布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报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备案。

(三)报名费缴费办法

1.第一阶段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4月6日-8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2.第二阶段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6月11日-13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报名考试费120元/

六、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考生可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1.第一阶段考试打印时间:2019年4月9日-13日

2.第二阶段考试打印时间:2019年6月16日-18日

七、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9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学院将研究、参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大纲做为命题依据和范围;中德学院负责面试命题工作;汽车分院负责其所属招生专业的命题工作。

八、考试科目、考试形式、时间、地点

(一)考试科目

1.第一阶段考试

文化课测试(语文、数学)、职业适应性测试(历史、思想政治、英语、地理、计算机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面试(仅限报考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考生)

2.第二阶段考试

文化综合课(语文、数学)

专业综合课(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和技能考核要点的通知》内容为准)

技能考核(对应各工种进行)

(二)考试形式

1.第一阶段考试

笔试(报考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考生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要参加面试)

2.第二阶段考试

笔试、实际操作

(三)考试科目分值

1.第一阶段考试

1)笔试:文化课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总分600分。

2)面试:100分。(只限机电一体化、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2.第二阶段考试

文化综合课满分150分;专业综合课满分150分;技能考核满分100分;总分400分。

(四)考试时间

1.第一阶段考试

1)笔试

2019年4月13日

09:00-11:00  文化课测试

13:00-14:40  职业适应性测试

2)面试

2019年4月14日-16日

2.第二阶段考试

2019年6月22日

08:30-10:00  文化综合课测试

10:20-11:50  专业综合课测试

技能考核时间:

6月21日全天,6月22日下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五)考试地点

1.第一阶段考试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汽车分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学院另行制定考试考务工作方案。

2.第二阶段考试

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汽车分院),学院另行制定考务工作方案。

(六)公布成绩时间

1.第一阶段考试

4月19日18:00

2.第二阶段考试

6月26日18:00

九、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十、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第一阶段考试

1)录取时间:4月20日-22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征集志愿录取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学院将在校园网、官方微信平台发布。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并已参加省招考办当年高考报名的考生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A、中德学院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总院其他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笔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参加我院考试的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包含中德学院未录取考生)可重新登录学院网站在公布的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中德学院未录取考生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C、汽车分院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笔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已被第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省统一组织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和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正常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第二阶段考试

1)录取结果公布时间:6月28日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及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领导下,由汽车分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按专业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生计划数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文化综合测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与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新生同时入学。

已被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单独招生院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的考试和录取。既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又参加了高职单独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按省招考办录取备案时间先后为序,以先录取备案的结果为准。

十一、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第一阶段考试于4月19日、第二阶段考试6月26日)

2、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等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二、成绩的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第一阶段考试可于4月20日、第二阶段考试可于6月27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十二、录取备案时间

1.第一阶段考试

学院将于4月24日到省招生办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

2.第二阶段考试

学院将于7月15日到省招生办办理预录取考生的录取相关手续。

十三、学费的收缴及退费

学生入学后,由学院按相应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按实际入学时间(月)计算,退还相应学费差额。

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举报电话:024-88252529

申诉举报邮箱:szyjj@***

 

附1:2019年学院高中生单独招生计划

附2:2019年学院中职生单独招生计划

附3: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7日

 

 

 

附1        

2019年第一阶段考试单独招生计划

学院

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

学费标准

备注

办学

地点

软件

学院

机械设计与制造

高中毕业生

3

9800


 

 

 

 

 

 

 

 

 

 

 

 

 

 

 

 

 

 

 

 

总院(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

电气自动化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9800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9800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9500

软件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980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9800

会计(电算化)

高中毕业生

3

9500

物流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9500

老年服务与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9500

学前教育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师范类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450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高中毕业生

3

4500


电气工程学院

供用电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4500


通信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4500

汽车电子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信息工程学院

动漫制作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中德

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4500

需要面试,限招理科生

模具设计与制造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工商管理学院

金融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投资与理财

高中毕业生

3

5000

连锁经营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市场营销

高中毕业生

3

5000

电子商务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旅游艺术学院

旅游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4500


酒店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4500

摄影与摄像艺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文秘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外国语  学院

商务英语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应用英语

高中毕业生

3

4500

建筑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建设工程管理

高中毕业生

3

5000

工程造价

高中毕业生

3

5000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高中毕业生

3

5000

汽车

分院

新能源汽车技术

高中/中职毕业生

3

5000


 

汽车分院(沈河区文翠路124号)

数控技术

高中/中职毕业生

3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高中/中职毕业生

3

5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高中/中职毕业生

3

5000

附2

2019年第二阶段考试(中职生)单独招生计划

学院

名称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学制(年)

学费

(元/年)

办学地点

汽车工程系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汽车分院(沈河区文翠路124号)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汽车电子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机械工程系

数控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中职毕业生

3

50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中职毕业生

3

5000

电气信息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中职毕业生

3

5000

 

 

 

附3: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组织和管理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确保命题安全,保证试题质量,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9号),参照《辽宁省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文化课(公共课)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招考办字〔2017〕61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命题工作应按照有助于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优质生源的原则实施,同时,要有利于考试的科学公正、安全高效与准确规范。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命题工作。

第二章  命题部门

第四条  在辽宁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负责人,指定招生就业处负责命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纪检监察处负责相关工作的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落实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订命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三、选聘命题人员;

四、负责命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五、考试结束后将试题及相关资料归档并对命题工作进行总结。

第三章 命题管理人员

第五条  命题管理人员应当是坚持原则、作风严谨,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遵守保密工作规定,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命题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二、负责核对考试大纲和教材;

三、负责组建命题组,审查、培训教师;

四、负责命题的组织与实施、题库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命题的安全保密管理与监督;

第四章  命题教师

第六条 命题教师按学科组成命题组。命题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命题组长在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查处监督下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认真贯彻执行单独招生考试命题要求、工作规定、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三、主持本组命题,制定命题实施方案;

四、执行命题方案,做好协调工作;

五、负责试卷组配、审定工作,并对试卷质量负责;

六、做好本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参与试卷质量分析及有关命题科研工作。

第七条 命题组一般由2-5名命题教师构成。命题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参加命题相关培训,掌握命题原则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责任;

三、研究、参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大纲,把握命题依据和范围;

四、配合组长完成命题任务;

五、制定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六、检查、校验、修改试题,保证试卷质量。

第八条 命题教师由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命题专家组负责推荐,领导小组在推荐的名单中遴选,成命题组。命题组长从被选出的命题教师中遴选。命题教师的推荐要做到实事求是,遴选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题教师每年应当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一定数量的更换。

第九条 命题教师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一、责任心强,作风正派,遵守纪律,严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长期从事相关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一般应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熟悉本学科考试大纲,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和教育测量学的基本理论;

四、身体健康,适合封闭命题工作。命题组长在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当在学科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和一定的权威,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命题标准

第十条 命题范围与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各专业教材及教学标准,参考《对口招生考试纲要》。以国家和省教育厅推荐使用的国家规划教材为有关考试课程的主要参考教材

第十一条 命题要以考核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综合课和技能为主,不出偏题、怪题和难度较大的题目。要突出职业教育的特点,要重点考核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专业综合能力、实践能力、社会适应性能力。

第六章  命题任务实施

第十二条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命题工作流程及相关环节一般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命题准备阶段、命题实施阶段、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命题准备阶段

(一)制定命题计划。根据命题需求确定命题科目种类及其考试大纲;确定命题指导思想、方式和用题原则;建立命题工作管理和实施体系,成立领导小组,配备相关专职人员;确定命题各环节的时间安排。

(二)组建命题组。入闱前两周选聘命题教师,选定命题组长。晚提前一周通知命题教师。

(三)落实费用预算。命题实施前一个月,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命题任务编报经费预算,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在预算审批之后方可组织命题。

(四)命题准备工作。确定入闱地点,与命题场所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命题场所安保条件;配备相关的工作设备及物品,创造适合的工作条件。

二、命题实施阶段

(一)培训命题教师。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进行保密纪律教育,培训教育测量学基本知识,介绍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及理念、命题工作流程、试题试卷规范,对命题内容和质量提出要求。

(二)签订保密协议。按照保密要求从事命题工作,所有涉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责任书。

(三)命制试题。命题组长根据命题任务,在现有的试卷结构和难度要求下,根据命题教师的教学和研究专长,对每个命题教师(包括自己)分配相应的试题(不同题型、不同内容和难度),并督促命题教师按照试题的质量要求和数量要求完成命题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试题及答案。在命题教师提交试题及答案后,命题组长要认真审查试题,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供命题教师参考。

 (四)组配试卷。命题组长、命题教师根据试卷结构,从教师命制的试题中初步挑选符合要求的试题。确保基本覆盖考试大纲,不超纲。注意内容和难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题任务的难度要求。试题情境的选取要考虑到学科特点,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学价值,还应具有学科能力考查的价值,实现能力考查的目标。

 (五)试题研磨。根据考试大纲的要求,在学科组长的组织管理下,讨论组配试题,多次修改,达到所有命题教师均对试题无疑问、无争论。在讨论过程中,注意调整试题难度。所有成员应对试题的规范性等问题达成共识,确保试题无政治性、公平性、科学性问题。

 (六)编辑排版。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进行编辑和排版,形成原稿。确保试卷和参考答案的题型、题量和分数相互对应且符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对试卷的阅读。

 (七)校对审核。由命题组长组织教师对原稿按照审校表进行校对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稿上签字确认。

 (八)终审验收。由学科秘书进行终校试卷、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确认无误后,在试卷袋封面登记相关信息,形成试卷清样。清样要整洁、无污点,图标、字迹清晰。

 (九)提供答题卡参考。对于初次进行考试或者更换题型的科目,命题组向制卡人员提供答题卡参考。

 (十)试卷分装密封。由保密员负责拷贝数据,销毁过程性涉密材料,清空电脑。由学科秘书与命题组长一同分装试卷、答案、原稿及光盘,符合无误后密封。试卷袋封面上各项目填写正确、清晰、完整,试卷袋粘贴密封条,加盖密封章。

 三、命题交接归档阶段

(一)试卷交接。命题管理人员与试卷印制负责人员办理试卷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二)答案交接。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评卷负责人员办理答案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交接双方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三)入库归档。考试结束后,命题管理人员与保密员办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续,检查准确无误后将使用试卷的原稿与未使用的试题分类入库归档。

第七章 命题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 命题保密工作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秩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实行层级责任制管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负责对参与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涉密人员应当包括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聘请命题教师前,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参加命题工作的所有人员身份对外保密,不得以与命题有关的身份或个人名义参加相关的补习、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关试题的任何内容及命题工作情况;不得以命题专家的身份出席会议、接受采访或发表文章,也不得以个人名义编写或审核相关的复习资料或发表相关的文章。

第十五条 推荐命题教师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做好命题人员身份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命题管理人员须与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签订《命题管理人员保密责任书》,命题教师须与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签订《命题工作保密协议书》

第十六条 涉密人员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和存储与命题有关的文件和试题,任何与试题有关的内容都不得带出;不得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公共通讯手段与命题教师讨论和传送与试题有关的内容;不得询问与本人无关的命题情况和内容。

第十七条 单独招生考试文化课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一般采用全封闭工作形式,具体规定如下:

一、命题参与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均属保密材料,不得对外泄露。

二、命题工作期间,命题人员与外界隔离,撤消命题工作间的电话,所有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及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电子设备进入命题场所,不得利用电话、手机、计算机网络等通讯手段自行与外界联系。

三、严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题工作一律在规定的命题工作间进行。除命题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命题工作间,与试题有关的物品不得擅自携带出命题工作间。

四、非命题工作场合,注意防止无意泄密。非工作时间,命题人员之间不得谈论或交流命题情况。

五、命题工作所需的纸张、笔记本、工作用笔、题卡、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等统一配制提供,所有与试卷有关的内容必须全部写在保密本或保密纸上,不得在其他任何载体上书写、记载。保密本、保密纸、打印稿和有关材料在命题结束时严格做好整理、汇集、装订、上交,不可自行销毁,应统一交到保密室处理。

六、全部计算机和打印机设备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负责,并登记分发给各工作组,在组内使用时统一由组长负责。任何非工作时间所有存储介质应由命题管理人员统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续。命题结束后统一将命题相关内容删除。

七、每个阶段的工作结束后,所有命题人员应对自己的房间和工作室进行保密检查,特别是仔细清理工作室,查看有无遗失试卷、材料、文件、笔记本、移动存储介质等,做到“片纸不留”。

八、启用后的试题、试卷在保密期内仍存放在工作间内。如需调用,经闱内主管领导同意可以调用。

九、遇有意外情况,必须立即向命题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领导汇报,以便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发现试卷、命题材料、文件等丢失或被窃,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设法挽回损失。如遇突发事件,参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应急预案。



原标题:2019年沈阳职业技师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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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019年沈阳职业技师学院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考试科目、报名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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