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 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工作办公室下设招生宣传组、招生考试命题评卷录取组、纪检监察组、考试考务组、网络安全组、财务审计组、综合服务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
二、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全省高职扩招第一次考试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已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职业教育对口升学考试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考试。
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考试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报名考试。
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三、志愿情况及招生专业、计划
(一) 总院志愿情况
本次招生设置六个专业志愿,一个服从志愿。
(二)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计划附后。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
第一次补报名和第二次补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可在8月11日至12日和11月11日至12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www.***)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报名时间和缴费方式:
1. 报名方式及时间:网络报名。第一次补报名考试的报名时间:8月11日-8月18日;第二次补报名考试的报名时间:11月11日-11月17日。考生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点击“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按网络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2.缴费方式
第一、二次补报名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分别于8月11日-8月18日和11月11日-11月17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五、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考生可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1.第一次补报名考试打印时间:2019年8月19日-24日
2.第二阶段考试打印时间:2019年11月18日-23日
六、命题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辽宁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9〕79号)和国家保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考试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按照该办法开展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学院将研究、参照《高中各科目》及《中职对口升学》考试大纲相关科目的内容做为命题依据和范围。
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地点
(一)考试时间
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2019年8月24日;
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3日。
(二)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只由学院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上考试均为笔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三)考试科目分值
文化课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其中,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总分5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总分200分。
(四)考试时间
1. 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
2019年8月24日
09:00-11:00 文化课测试
13:00-14:40 职业适应性测试
2. 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
09:00-11:00 文化课测试
13:00-14:40 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考试地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汽车分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六)公布成绩时间
1. 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8月29日18:00
2. 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成绩公布时间
11月28日18:00
八、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在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领导下,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卷组,实行集中封闭评卷。
九、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 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录取时间:8月30日-31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录取时间:11月29日-30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可获得录取资格。
(1)总院其他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参加我院考试的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登录学院网站在公布的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汽车分院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
十、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第一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于8月29日、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于11月28日)
2、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等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参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应急预案。
十一、成绩的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第一阶段考试可于8月30日、第二阶段考试可于11月29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十二、学费的收缴及退费
学生入学后,由学院按相应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如学生因各种原因退学,按实际入学时间(月)计算,退还相应学费差额。
十三、申诉及举报方式
申诉举报电话:024—88252529
申诉举报邮箱:szyjj@***
附1: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招生计划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8月5日
注:以省教育厅终审批方案为准
原标题:2019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