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及体检要求
全省高职扩招第二次考试的招生对象为符合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已被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职业教育对口升学、单独考试招生等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报名报名考试。
报考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身体条件不符合指导意见中规定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学院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请其它外语语种考生慎报。
二、报名办法及相关事项
10月9日-25日 |
退役军人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填报信息。 |
10月10日-25日 |
退役军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考办现场确认、信息采集,获得19开头的14位考生号。再到户口所在地县(区)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相应手续。 |
10月12日-11月17日 |
退役军人登录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填报考生号和专业志愿信息、资格审核。(http://www.***) |
11月23日 |
退役军人到学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
11月26日 |
学校公布退役军人预录取结果 |
12月20日前 |
辽宁省招考办审核备案退役军人预录取结果 |
12月末 |
学校发放退役军人录取通知书 |
2020年春季 |
退役军人新生开学 |
缴费方式
报名考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分别于10月26日-11月17日登录学院报名网站(http://www.***),按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20元/生。逾期未缴费者学院将视其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资格。
三、准考证领取方式及时间
考生可登录学院报名网站按步骤提示自行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9年11月18日-23日
四、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9年11月23日
09:00-11:00 文化课测试
13:00-14:40 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由学院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文化素质考试免试,只由学院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以上考试均为笔试。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语文、数学
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时事政治、职业能力测试。
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同时须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报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提交办理申请免试录取相关材料。
(三)考试科目分值
文化课测试满分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200分,其中,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总分500分,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和新型职业农民总分200分。
(四)考试地点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总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32号,汽车分院招生专业在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124号。
(五)公布成绩时间
11月28日18:00
五、录取时间及录取原则
1、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录取时间:11月29日-30日(同时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比例划定控制线,达到控制线以上可获得录取资格。
(1)总院其他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当第一次录取生源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将向参加我院考试的考生公布各专业剩余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重新登录学院网站在公布的剩余计划的专业中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专业清原则),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汽车分院专业
根据招生计划数、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及志愿顺序,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数学、语文、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未录满专业进行服从调剂志愿的录取。
确定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一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2019年秋季入学;第二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录取的新生,2020年春季入学。
六、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和方式
1、考试成绩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考试成绩。(查询时间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考试于11月28日)
2、录取结果查询:考生可通过登陆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对于在单独招生报名、考试等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具体参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应急预案。
七、成绩的复核
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第二阶段考试可于11月29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过期将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只查卷面得分,不重新评卷。
原标题:2019年沈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高职扩招报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