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关于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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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9日08:55 沈阳音乐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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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辽宁省财政厅、物价局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我院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符合以下条件的2019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可以提交申请材料参与评选: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五)按期完成并通过各培养环节;
(六)学风端正,学习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各门课程及格,平均分不低于80分,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提交材料包括:
(一)《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需导师及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签字及意见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二)《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佐证材料提交明细》(研究生部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需研究生本人签字,签字手写,其他内容打印);
(三)参加重大专业比赛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学术成果(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参加学术会议的通知、会序、论文原件及复印件);
(五)艺术创作与实践成果(节目单原件及复印件、录像光盘);
(以上佐证材料时间要求为2018--2019学年,须提供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光盘一式两份)
具体奖励比例、标准、评选办法以及加分项目与分值,请参见研究生部网站《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三助”工作量以研究生部备案材料为准。
接收材料时间:2019年5月13日(周一)下午14:00-16:30。
未按要求时间提交申请及材料的研究生不予参评,望周知。
原标题:2019年沈阳音乐学院关于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业奖学金评选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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