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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2018年12月06日11:21  沈阳农业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土地与环境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精神,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和发挥专家组考核作用,以切实提高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质量,按照《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沈农大发[2014]7 文件和2019 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通知(研[2018]62 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与工作机构二、工作环节与时间安排

(一)考生本人申请报考

 

1. 考生报考申请条件

 

(1) 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能够硕士毕业且获得硕士学位者,可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2) 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时间)外语考试成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 成绩425 分;

IELTS 成绩≥6.0;TOEFL 成绩≥80 分;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

级考试。

(3) 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水平均在“良好”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4) 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

 

2. 考生报考

 

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考并提交有关材料。

(1) 报考报考时间为 2018  12  6 日至 2019  2 

24 日;网上报考需按着学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窗口的提示进行。

(2) 提交材料报考需要填写和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沈阳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 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 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3) 外国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 个人经历学习及学术研究简要经历,自大学本科填起)及研究计划书(入学后的研究设想,3000-5000 );

5) 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学术水平与研究能力、学术成就材料的复印件;

6) 身份证复印件;

7) 硕士、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应届毕业硕士生在学证明及预期取得学位证明;

8) 学信网学历学籍备案材料(纸质版);

9) 专家推荐信二份(两位专家分别推荐,材料要密封);

10) 硕士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11) 政治审查表;

12) 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表;

13) 网上报名时按要求打印出的报名信息简表。

上述所需提交材料中的表格、模板等自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报考材料于2019 2 28 -3 1 日交到沈阳农业大学

新土壤楼106 室。

 

(二)材料审核与初选

 

1. 材料审核

 

2019年3月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及其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2. 学科初选

 

3月5日,根据考生所提交材料在征求报考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学科考核组对考生进行合格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将该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 公示初选名单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选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将合格考生材料在学院公示板及学院校园网网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 通知考生本人

 

3月9日公示结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无异议的合格考生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1. 发布面试考核通知

 

35日各学科招生考核组提出面试考核的主要专业课范围及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办公室公示板和校园网主页上公布。

2. 考核面试

 

3月11日,各学科考核组对每位考生进行考核面试。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本人自我介绍10分钟(需使用

PPT,介绍内容包括自己学习简历、科研简历及成果,未来博士科研设想等);综合面试20分钟,内容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等。

学科面试考核组成员分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综合潜力三个方面以无记名方式为考生打分。打分采用百分制,其中外国语20分、专业基础知识40分、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

40分。取面试考核组成员给出的平均分作为终面试成绩。

 

3. 上报名单

 

3月12日,学科面试考核组汇总考生考核面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及面试考核记录等材料上报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初步录取

 

1. 复核审查

 

3月13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学科考核记录,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和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 公示录取考生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主要材料在学院公示板和学院校园网网页上公示5天。

3. 上报考生材料

 

3月1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整理材料,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三、其他

 

1.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其他事宜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3. 本实施方案由土地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土地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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