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会计硕士(125300)复试录取办法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 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复试时间安排
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轮复试不接受调剂申请,预期会计专硕(全日制)第一轮复试能够完成学校招生计划。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将于3 月23 日网上接受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考生不参与第一轮复试,纳入第二轮复试。视第二轮复试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后续轮次复试工作。
复试时间安排为3 月 20 日到 4 月 30 日。
3 月22 日第一轮复试考生8:00 至17:00 到经济管理学院117 室报到,资格审查。考生现场加入信息通知QQ 群。
3 月23 日9:00-12:30 会计硕士第一轮复试环节笔试(700 思想政治理论、740 专业课)。下午13:3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会计学基础》、《管理学》。
3 月 23 日学校网上调剂系统打开,接受会计(非全日制)考生网上调剂申请,接受调剂申请
时间窗口为12 小时。
3 月24 日全天在经济管理学院进行第一轮复试环节综合面试。考生7:30 前在学院307 和334教室候考,迟于8:00 到达的考生取消复试综合面试资格。
3 月 26 日研究生院确认调剂考生名单,统一发布调剂考生第二轮复试工作安排。
3 月 27 日-28 日,开展第二轮复试工作。
三、资格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
1. 初试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以及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 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5. 政治审查表;
6. 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作为复试参考);
7. 报考学术学位类硕士研究生的高职高专(应届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在具 有资质的本科院校教务处出具的8 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大学外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外语四级成绩单(≥425 分)或国家公共外语三级考试合格证书、报考导师同意函;
8. 考生自愿提供的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成果材料等。上述需要提供原件而不能提供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四、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二)招生复试专家组(名单略)
(三)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名单略)五、复试时间、内容与综合面试程序
复试由笔试、综合面试、心理素质测试三部分组成。
(一)复试笔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3 月 23 日 8:30 之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到第一教学楼南区一楼大厅确认考场及座位号。
由学校组织的复试笔试科目740 专业课(试卷满分70 分)和700 思想政治理论(试卷满分30 分)。考试时间为9:00-12:30。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 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 小时,满分均为100 分,60 分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
60 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试科目见表1 所示。
表 1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笔试安排表
考试时间 |
考场 |
考场 总人数 |
考生专业分布情况 |
考试科目 |
2019 年 3 月 23 日 9:00-12:30 |
第一教 学楼 南区 210 |
72 |
会计(全日制)72 人 |
740 专业课 700 思想政治理论 |
第一教 学楼 南区 214 |
67 |
会计(全日制)50 人 会计(非全日制)17 人 |
740 专业课 700 思想政治理论 |
|
2019 年3 月23 日 下午13:30-16:30 |
经济管 理学院 117 教室 |
|
会计专业同等学力加试 |
《会计学基础》和 《管理学》 |
会计复试笔试:(1)专业课无指定参考教材,考试范围参见《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阶段专业课指导性大纲(2016)》;(2)思想政治理论,无指定参考资料;(3)同等学 力加试科目无指定教材。
(二)综合面试时间、地点与流程安排
3 月 24 日会计专硕同学在经济管理学院全天面试。
考核小组成员8:00 到学院232 室集合。考生7:30 前集中在经济管理学院307、334 教室候考。要求所有复试考生7:30 之前进入候考教室,迟于8:00 到达的考生取消复试综合面试资格。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分批次进入考场区。首先,在232 室进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其次,在
230 室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第三环节和第四环节,在224 和222 室进行专业知识第1 组、专
业知识第2 组测试。
(三)综合面试内容与形式
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 程度,尤其注意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60 分以上(含60 分)为及格,计入复试成绩。
1. 具体要求
(1)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指定1 名秘书做复试记录,复试小组对每名考生的作答情况要有现场记录和评语,并妥存备查。
(2) 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面试前,复试小组成员要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不得随意出 入面试现场。
(3) 面试考生多的学科(专业)需按照面试流水线进行,由同一批人员对所有该学科(专业) 进入复试的考生,保证一个标准。可以分部分(例如外语部分、专业综合部分)分工进行。
(4) 复试小组在面试前要召开会议,统一命题并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计算平均分,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10%(不含10%)时, 视为该分数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
(5) 面试要进行现场录像、录音和记录,考场录像和录音由复试工作人员负责。复试小组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给出评定的成绩。复试完毕后试题、录像文件、录音文件及复试记录要上交到 研究生院保存至少一年。
2. 面试评分标准
(1) 外语听说能力(30 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 段短文(150 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三个方面: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 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C.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的外语听 说能力。
表2 外语能力评分标准
|
外语水平 |
评定成绩 |
1 |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
24-30 分 |
2 |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
18-23 分 |
3 |
能基本听懂问题,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
9-17 分 |
4 |
能听、说 50%以下 |
0-8 分 |
(2)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 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 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表3 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评分标准
序号 |
掌握程度 |
评定成绩 |
1 |
80—100% |
41-50 分 |
2 |
60—80% |
31-40 分 |
3 |
40—60% |
21-30 分 |
4 |
20—40% |
11-20 分 |
5 |
0—20% |
0-10 分 |
(3) 综合素质和能力(20 分)
A.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 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B. 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 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 分);
C.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10 分)
(四)心理素质测试
心理素质测试采用网上问卷方式,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 取。学院集中组织参加本院复试考生上网进行心理测试。3 月22 日通过资格审核后,复试考生应
用智能手机自行下载APP 客户端,开展心理素质测评。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含740 专业课、700 思想政治理论)+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为200 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 分,综合面试满分100 分。
七、总成绩与录取
1.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相加之和。采取百分制。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计算公式:
会计专业(专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2*30%; 复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 位小数。
2. 录取办法
第一轮复试,根据会计专硕整体招生计划数(全日制+非全日制)的130%确定复试分数线。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统一复试,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分开排队录取。即按照学校公布的本专业学位复 试分数线,超过分数线者均可参加复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分别按照 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第二轮复试,根据第一轮复试后会计专硕(非全日制)剩余招生计划数的130%确定第二轮复试名单(即调剂考生的复试名单)。接到复试通知者均可参加会计专硕(非全日制)第二轮复试,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出现总成绩相同者,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 绩由高到低排序。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 分(不含60 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 分(不含120 分)者,视为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 分(不含 60 分)者,视为不合格。
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的,视为复试不合
格。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学院在复试后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招办备案。
4. 复试成绩的发布
学院复试结束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成绩交到研招办并由研招办予以公布。
八、复试信息查询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n/ZhaoSheng/
九、调剂工作
(一)一般原则
调剂的组织与管理。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调剂工作,并报研究生 院(学科建设处)备案。调入规定如下:
1.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在相近的学科(类别)、专业(领 域)调剂考生。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调剂复试标准。
2. 调剂考生须到国家调剂系统报名,待培养单位发出复试通知后,点击接受复试通知,校研招 办给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待录取通知”,考生点击接受“待录取”。
3.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考生报考单位、报考院系所、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改变均为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生源缺额信息及调 剂要求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公布。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到相同专业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也 需要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二)调剂规则与条件
会计专硕(全日制、非全日制)第一轮复试不接受调剂申请。
会计专硕(非全日制)优先接受本科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税收学专业考生的调 剂申请。
调剂考生需要符合会计专业硕士的报考条件。考生需要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调剂不接受同等学 力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会计硕士专业,但没有参与第一轮复试或第一轮复试未通过者,不具有调剂 申请资格,我校有权不予发出复试通知。
(三)调剂办法
于3 月23 日-3 月26 日间开通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调剂申请,调剂申请考生不参与第一轮复试,纳入第二轮复试。
研招办负责给符合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给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 通知”。经电话及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后,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在合理时间未点击接受、接 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72 小时内未点击接受,分别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研招办有权取消已发出的“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
十、破格复试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因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较多,不适用破格复试办法。
十一、导师招生限额原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管理办法(2018 年4 月修订)》(沈农大研究〔2018〕
3 号)第十九条规定,结合学校 2019 年招生导师实际情况,通过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申报的导
师原则上每人多可招收4 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原则上不设限额。
十二、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研究生院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视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 作领导小组责成各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 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 行为。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申诉电话:024-88487057
举报电话:88488577 齐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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