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沈农大发[2014]7 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林学院实际情况及博士生培养规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制定本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方案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一、组织机构
二、个人申请
(一)报名条件
(1) 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学术失范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2) 本科和硕士阶段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学历教育,且为应届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考取硕士,应届硕士毕业获得硕士学位申请全日制非定向博士;
(3) 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近五年内(截止至报考时间)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CET-6成绩≥425分;
IELTS 成绩≥6.0;TOEFL成绩≥80分;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
(4) 硕士期间学习成绩、学位论文均在良好以上或在某一领域有特殊学术专长、突出学术成果,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能力;
(5) 获得本人硕士生导师和拟报考的博士生导师推荐,报考学科考核合格。
(二)网上报名
2018 年12 月6 日——2019 年2 月24 日,参加由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负责组织的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参照沈阳农业大学招生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考生持报到材料到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林学楼315 室)确认。
(三)须提交的申请材料
1.时间:2019 年2 月25 日-3 月1 日
2. 地点: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林学楼315,联系电话:024-88487150
联系人:王老师)
3. 内容:
考生处需提供学校规定的基本材料外(详见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尚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沈阳农业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 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3) 外国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 个人经历及研究计划书(个人经历:学习及学术研究简要经历;研究计划书:3000 字到 5000 字入学后的研究设想);
(5) 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
三、初选
(一)材料审核
1. 审核:2019年3月3日之前,对申请人递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材料要求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
2. 公示:2019年3月4日-2019年3月8日,将通过材料审核拟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
3. 移交:2019年3月9日,将上述通过公示后的进入学科初选申请人名单及材料移交所报(学科)考核组。
(二)学科初选
1. 初选:2019年3月10日之前,在审议申请人所提交材料及征求所报导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学科考核组择优初选,确定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 公示:2019年3月10日-11日,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3. 通知:2019年3月12日前,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知上述经过公示的进入考核的申请人准备参加(学科)考核。
四、考核
2019年3月14日进行。由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考核小组确定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并通知申报人。
由学科考核小组完成遴选考核工作。考核为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 分以上合格。
(一)出题
考核组全体成员现场命题,秘书现场记录问答内容。
(二)考核内容
1. 个人情况介绍
采用PPT形式汇报申请人学历和科研工作情况,时间不超
过10分钟。共30分。
2. 业务水平和能力测试
每个二级学科提供两道难易程度相似的考题供申请人选择回答。共40分。
3. 专业外语能力测试
考查申请人专业外语的阅读和翻译能力。按申报二级学科选取专业英语文献,由申请人现场朗读并口译。共30 分。
(三)打分
学科考核组成员无记名按百分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并将去掉平均分正负10%个体分后的平均分作为终得分。申报同一导师的申报人按分排序录取,并确定低分申请人是否同意调剂导师。
(四)上报名单
2019年3月14日,学科考核组汇总申请人考核成绩并按所报导师排序,结合当年学科和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五、拟录取
1. 审查:2019年3月14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严格审查学科考核记录和考核成绩的基础上,确定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
2. 公示:2019年3月14日-18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公示申请人主要申请材料。
3. 报送:2019年3月18日前,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
组将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学院拟录取申请人名单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六、监督机制
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学院、学科层面的博士生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24-88487485,邮箱:。
七、其他
1.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 其他事宜按照沈阳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3. 本实施方案由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沈阳农业大学林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