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沈阳工业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复数调剂录取遴选方案规则。
一、组织领导
按照学校及学院关于2019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成立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学科研究生复试小组,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复试小组成员进行复试程序及要求的培训。内容如下:
1、学习教育部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程序及要求的相关文件。
2、制定化学工艺、化学工程、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程序、方法及评分标准。
3、负责对化学工程与技术、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学科招生相关事宜进行咨询。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1、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采取上机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复试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0
分,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240 分者不予录取。
上机考试部分:专业课满分100 分,外语听力满分 50 分;面试
部分:外语口语满分50 分,综合面试满分 200 分。
2、上机考试主要内容与要求
上机考试内容:复试专业课、外语听力。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
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合计90 分钟,满分150 分(专业课满分100 分、外语听力满分50 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必须加试化工热力学、反应工程。加试方式为机考考试,考试时间为60 分钟,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
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课程成绩不得低于60 分。由研究生院负责安排机考考试和评定成绩。3、面试主要内容与要求
面试主要内容:考生外语口语应用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学术型硕士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查侧重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考查考生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考生兴趣、爱好、特长等方面的内容。
(4)面试成绩计算办法
面试成绩包括外语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分别评定。
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实际情况自主给分。考生的外语口语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按下式计算:
考生外语口语成绩=每位教师给出的外语口语分数总和/教师人数。
考生综合面试成绩=每位教师给出的综合面试分数总和/教师人数。
三、复试成绩与录取成绩的确定
(1)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2)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400 分)=专业课机考成绩(满分100 分)+外语能力(满分50 分)+ 外语口语(满分50 分)+ 综合面试(满
分200 分)。
(3)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 + 复试成绩×40%÷4。
四、调剂
1、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
石油化工学院接受调剂的学术型硕士的学科专业有化学工艺、化学工程、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3 个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硕士的学科专业有化学工程(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接收调剂基本条件
(1)达到国家 A 类地区控制的低分数线且符合上述调入学科专业要求。
(2)全日制学科专业的考生可向非全日制专业调剂,也可向全日制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调剂。
(3) 调入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与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与所调入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即专业课)相同或相近。
(4) 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初试科目应包括数学二(也可以是数学一)。
3、相关程序和要求
(1)调剂程序:考生应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学校36 小时内向拟接受考生回复——〉考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以短信通知为准,以下同)确认接受我校调剂——〉考生在确认调剂后
2 天内登陆研究生院网站选择复试科目并到校完成复试和调剂确认。
(2)申请调剂考生在学校发出接受调剂回复后的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接受调剂但未在学校发出回复后3 天内完成调剂复试的视为本人放弃调剂。
(3)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属于动态工作,请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增加调剂计划信息。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木
联系电话:0419-5319274,
沈阳工业大学石油化工学院
2019 年3 月15 日
原标题: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