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沈阳工业大学2019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有关规
定,软件学院制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组织机构与成员
学院成立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软件工程专业复试工作组,并设立招生咨询联系人,人员构成如下:
1. 领导小组
组长:牛连强
成员:张娜冯海文郝艳君
2. 软件工程专业复试工作组组长:牛连强
成员:张娜冯海文姜岩张胜男钟玲邵中吴澎秘书:彭新茗于雅洁
3. 招生质询联系人
邵中:电话
彭新茗:电话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全体考生均需提供的基本审查材料
(1) 准考证;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 应届考生还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除1中指定的全部材料外,应届考生还须提供:
(1) 学生证及复印件;
(2)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考生还需提供的审查材料
除1中指定的全部材料外,往届考生还须提供:
(1) 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 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的审核材料除1中指定的全部材料外,此类考生还须提供:
(1) 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提供的审核材料除1中指定的全部材料外,此类考生还须提供:
(1) 《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
(2) 《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注:
1. 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因考生未提供要求的全部材料、或未正确提供某种要求的材料不能参加复试;
2. 在复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因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未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
(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2 门本专业本科主
干课程。复试专业课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与《沈阳工业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本专业供选科目一致。
2. 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分为上机考试和口试两部分,满分为400分。
(1) 上机考试
上机考试内容包括专业课(100 分)和外语听力(50 分),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90分钟。
同等学力加试采取上机考核形式,单科考试时间为60 分钟(100 分),两科
共计2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2) 口试
口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50分)和综合面试(200分),由专业复试工作组现场完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并留存备案一年。
外语口语重点考核考生在听说反应速度、词汇量、语法运用正确性等方面的能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对软件工程相关领域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解决问题的判断力、逻辑性、创新意识、团队意识和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并就考生的专业与学术兴趣、研究方向偏好、专业实践经历、技术特长等进行了解。
三、复试成绩计算规则与合格标准
1. 复试成绩计算规则:复试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口试成绩。
2. 复试成绩合格标准:复试成绩≥240 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合格标准:加试专业课成绩≥60,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四、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序规则
1. 录取成绩计算规则:录取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2. 出现录取成绩同分情况时,依据“复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初试业务课二成绩>初试外国语成绩”的优先级原则进行排序,仍无法区分则单独组织加试,择优录取。
五、其他
1. 本方案适用于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
2. 未详尽规定事宜依照《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3. 本方案解释权归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9.3.18
原标题: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软件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