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学[2018]5 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 号) 文件精神,,及《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2019 年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专业复试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宋永辉
成员:罗丹程,李倩、张弛、杨灵秘书:王珊珊
金融专业硕士复试小组:组长:罗丹程
成员:李倩、滕永平、许桂红、付岱山、殷光伟秘书:马千里
应用经济学复试小组:
组长:张弛
成员:宋永辉、罗丹程、张孟才、李媛、杨灵、陈晶、朱天星、李倩、滕永平、许桂红
秘书:洪丹丹
二、复试资格审查
1.报名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准考证;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2.各类考生需提供的特殊材料:
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不准参加复试;
2) 往届考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3)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应提供:《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因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考生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复试办法
1.复试内容及形式
(1) 复试内容:专业课、外语听力、外语口语、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思想政治情况审核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及加试考试科目与《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加试专业课一致。
(2) 专业课、外语听力复试采用机考方式考试。上机考试内容:复试专业课、政治及外语听力。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名称与《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和考试大纲一致。
上机考试统一由试题库随机抽题组卷,专业课题型为判断、单选、多选。外语听力题型为选择题,内容含对话与短文听力。考试时间合计90 分钟,满分150
分。加试考试时间为60 分钟,满分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面试主要内容:考生外语口语应用能力、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答辩形式,由专业复试小组现场面试考核。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 分钟。
2.复试满分400 分,其中上机考试部分:专业课100 分,外语听力50 分;
综合面试部分:外语口语50 分,综合面试 200 分。
三、成绩计算
1.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初试成绩占 60%,复试成绩占
40%。
2.录取总成绩计算
统考与单考(初试总分500 分):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60%÷5+复试成绩×40%÷4;
3. 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相同考生,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仍相同,按业务课二成绩排序,业务课二成绩仍相同,按外国语和业务课一成绩之和排序。如果以上所有成绩均相同且涉及录取与否,由面试小组加试。
四、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25497097
五、其他
1. 未尽事宜按《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
2. 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原标题: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