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沈工大校发[2018]65 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管理学院实际,对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考核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具体工作。
二、招生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
三、招生导师: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二年及以上的校内博士生导师可以指 导“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详见沈工大校发[2018]65 号文件);
四、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四部分,每部分满分为100 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导师同意录取为2019 年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并负责指导;
(二)外语水平考核(100 分):
重点考核会话能力、阅读理解能力、翻译能力,考核采取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法,其中笔试60 分,口试40 分。
(三)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300 分):
专业知识:主要考查管理学和经济学的基础知识,管理定量方法的相关知识,定量分析工具的相关知识。
科研能力:主要通过在学期间研究成果(论文,获奖、专利、著作等情况),考查学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研究能力和研究潜力等。
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直觉与判断力、知识积累与集成能力、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系统性与逻辑性、团队意识与协作能力和学术兴趣等。
考生制作一个10 分钟左右的个人简介PPT 并现场讲演,内容包括: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学习成绩(应是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毕业论文题目和论文主要内容及成绩、在学科技和学术成果、荣誉及博士研修计划等,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终采用考核专家无记名打分所得平均分作为考生本项考核成绩。五、拟录取原则
(一)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均在60 分以上的考生为合格,不合格考生不得录取。
(二)成绩合格的考生,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综合考核表现决定考生 是否通过申请考核,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考核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后提出接收意见,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批准合格后研究生院进行拟录取公示。
原标题: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