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工程学院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根据沈工大校发[2018]65 号《沈阳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和《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电气工程学科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领导小组
电气工程学院成立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电气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相关工作。
二、招生专业:电气工程
三、招生导师: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审定通过的电气工程学科校内专职博
士研究生导师(详见《沈阳工业大学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四、综合考核内容、形式
见沈工大校发[2018]65 号《沈阳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综合考核全部采用口试形式进行。其中:外语水平考核。重点考核会话能力、阅读理解能力、外译汉能力。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核电路电磁场及相关理论、电子学及相关知识、计算机及应用相关知识、电气工程领域相关知识等。科研能力考核。重点考核科学研究意识、思路、分析和解决科学技术问题的能力,同时参考在学期间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科技获奖、专利、著作等。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语言表达能力、回答问题的逻辑性、判断力、知识面、临场反应、分析问题能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团队意识、学术兴趣、学科领域熟悉程度等。
考核时间和拟录取原则按照学校具体安排和相关文件执行。
另外,考生制作一个20 分钟的PPT 文件并现场讲演。内容包括本科和硕士
研究生毕业学校、专业、学习成绩、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在学科技和学术成果、荣誉等(学习成绩应是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
原标题:2019年沈阳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