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艺术(书法方向)专业学位点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8】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规定,为顺利完成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实施办法。
一、复试条件
1.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者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19年教育部公布的艺术专业硕士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英语、政治不低于38分,专业课不低于57分,总分不低于340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要求为英语不低于20分,专业课不低于80分,总成绩不低于280分。
2.学院按照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确定。
3.2019年我校研究生招生不安排破格复试和录取。
二、调剂要求
1.考生调剂需满足如下的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所报考专业在国家一区进入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本学位点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等条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
1.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1《书法临摹与创作》(考生自带毛笔)、专业课笔试2《书法史论》、专业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四个部分,由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组织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古文字基础》与《书学常识》两门考试。
2.复试中须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兰亭书法艺术学院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格检查由研究生处组织进行。
四、复试资格审查及思想政治面试(地点:兰亭行政楼219、217办公室)
1.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主要是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记录表》,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复试各个环节,各环节都须加强对考生身份的确认,以防止冒名顶替等情况发生。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
3.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2)《绍兴文理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3)学历证明资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
②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应在2018年11月14日之前颁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同等学力考生必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前毕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方具有复试资格。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n/xlcx/)。大学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对待,须提供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请考生自带10张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备用。
4.资格审查合格后随即进行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日程安排见下表:
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员 |
第一天 |
上 午 |
8:00-11:00 |
1.考生报到;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个人承诺书》; 4.思想政治品德审查 5.领取学院复试日程安排表和体检表; |
兰亭行政楼219、217办公室 |
刘老师 金老师 |
下午 |
13:30-15:30 |
专业课笔试1 《书法临摹与创作》 (考生自带毛笔) |
A栋教学楼录播教室204 |
徐老师 钱老师 |
16:00-16:30 |
心理测试 (上机测试) |
A栋教学楼 一楼机房 |
徐老师 |
第二天 |
上午 |
7:00-9:30 |
体检(7:00在河西校区行政楼前集中前往) |
校附属医院 |
邱老师 研究生处 |
10:30-12:30 |
专业课笔试2 《书法史论》 |
A栋教学楼录播教室204 |
沈老师 董老师 |
下 午 |
14:00-16:30 |
外语水平测试、 综合面试 |
兰亭行政楼103会议室 |
徐老师 邵老师 |
15:30—17:00 |
同等学力加试 |
A栋教学楼录播教室204 |
钱老师 |
注:每门复试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道时的通知为准
六、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0.6/5+复试成绩*0.4/3
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专业课笔试1成绩+专业课笔试2成绩)*150/20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备注 |
1 |
初试 |
500 |
|
2 |
专业课笔试1 |
100 |
1.不含加试成绩; 2.单科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专业课笔试2 |
100 |
3 |
专业面试 |
100 |
4 |
外语水平测试 |
50 |
|
5 |
加试科目1 |
100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加试科目2 |
100 |
6 |
体检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8 |
加分项目 |
根据实际情况加到总分之中 |
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
七、录取
1.硕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参照初试、复试进行综合考虑,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笔试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2.学院拟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
对参加学位点复试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复试小组要写出具体书面意见,说明不予录取的原因,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处,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通知考生。
3.研究生处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公示10日后,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然后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后,由研究生处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若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预录取名单提出异议或意见,则学校或各学院必须进行复议,并写出书面报告。
八、过程监督
学院二级纪检组全程参与复试工作,严格监督复试录取的过程环节,确保复试和录取工作严谨规范,公平公正。
九、联系方式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书法艺术学院
徐老师:0575-88346607
原标题:2019年绍兴文理学院艺术(书法方向)专业学位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